2010年4月26日 星期一

法學院暨智財所23日舉辦文化創意產業工作坊

【法學院記者楊青芬報導】 立法院年初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了解文創產業未來發展及法律問題,法學院財經法研究中心與商學院智慧財產研究所23日舉辦「文創產業之誘因、發展、創新暨法制工作坊」,討論大陸智慧財產權法制與文創產業、文創產業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及文化創意產業與地方特色發展。

主辦人、智財所長馮震宇表示,年初通過的文創法,對於文化創意產業未來的發展「打了一劑強心針」,雖然目前文創產業的立法仍有很大的研議空間,但此法對民間積極投入文創產業的工作者,或有意投資文創產業的企業廠商而言,無疑是一種「更積極的保障與鼓勵」,也呈現政府近年扶植文創產業的成果。

了解兩岸與產、官、學界對文創產業與相關法制的看法,智財所與財經法研究中心23日邀請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暨知識產權學院院長劉春田、中研院法律研究所教授劉孔中、屏東教育大學台灣文化產業經營學系教授曾介宏教授、以及政大傳播學院副院長盧非易、法律系教授許耀明、沈宗倫教授、法科所暨智財所教授李治安教授共同探討。

另外,台北市電影委員會總監饒紫娟、資訊工業策進會主任戴豪君、前桃園縣文化局長陳學聖、法蘭瓷公司總裁陳立恆、易遊網董事長兼台灣文創公司總經理陳甫彥等人,也將從政府與產業觀點,分享各自推動文創產業的經驗。

這場工作坊23日上午9時起在綜合院館北棟十三樓法學院會議室舉行,開放各界自由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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