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9日 星期三

網路時代保護智財權             法學院舉辦智慧財產權法專題講座


【法學院記者方怡文報導】在網路上下載音樂、崇尚名牌卻購買價格較低的仿冒品、學期開始前在影印店裡翻印原文書…這些如同呼吸一般存在的大小事,可能已構成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的違法行為。法學院財經法學研究中心12月2日邀請英國里茲大學法學院前任院長 David Wall教授,暢談網路時代下如何保護音樂、精品、及名人的智慧財產權。

「智慧財產權」指人類精神活動的成果而能產生財產價值者,並由法律所創設之一種權利。近年來因科技不斷推陳創新所衍生之智慧財產權保護,已成為各國在推動經濟發展與貿易自由化過程中日益重視之課題,更被視為國家競爭力之指標。

由於智慧財產權競爭所帶來的商機與巨大經濟利益,導致糾紛層出不窮,有鑑於知識經濟的發展已成台灣產、官、學界無法忽視的重要課題,法學院12月2日下午舉辦專題講座,由英國里茲大學法學院刑事司法研究中心創辦人David Wall 教授主講。

Wall教授曾擔任英國里茲大學法學院長、同時創辦了刑事司法研究中心,專長領域跨及網路犯罪、智慧財產權管理、政策制定、刑事司法。著作包括《網路與犯罪》、《網路上的犯罪與異常行為》、《網路、法律與社會》等跨越科技、管理、法律三領域的專業書籍。

法學院表示,智慧財產是一門整合性高的學問,複雜且變化快速,已非傳統的法學研究能涵蓋,對於今日產業的興衰起落,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網路時代下的品牌形象與內涵相當重要,音樂創作者的心血結晶亦不能忽視。

「網路時代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由名人效益、音樂創作與精品品牌談起」講座, 12月2日下午2時在綜合院館13樓會議廳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