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8日 星期一

關懷身障同學 法學院開設公益實習服務課程

【法學院記者王劭予報導】親身體驗身障者生活、培養關心弱勢的視野,法學院98學年度第二學期將開設「公益實習服務」課程,安排同學至各公益團體實習。授課教師江玉林表示,透過服務學習課程,能讓同學體會身障者的不便,從他們的角度經驗世界,進而反思自我,檢視既有認知及視野的不足。

法學院長方嘉麟表示,法學院自97學年起開始招收身心障礙同學,然而身障同學在就學中遇到了許多問題,「例如住宿環境與上下課途中,宿舍建築與教室設施都對他們的行動造成困擾」,雖然學校很努力改變,但部分硬體設施短期內卻無法調整。

法律系大一導師江玉林觀察,身障同學在政大校園生活及學習上,的確面臨各種不便,「宿舍的無障礙空間不足,且部分教室缺乏無障礙設施,必須上下樓梯,加上開放式校園,教室散佈各處,造成同學膝蓋過度磨損,必須以輪椅代步」。

江玉林表示,校園中有很多類型身障者,學校的確不容易全面顧及,然而同學們也缺乏認識與了解,因此期望藉由服務學習課程,讓同學體會身障者的生活,進而反思自身所學,培養主動性與積極性,「希望為身障生規劃適合的學習環境,也讓師生更認識他們」。

江玉林說,「法律」是一門人間學,處理人與人之間的事,協助人們培養社會互動和人間交往的能力。透過法律可以解決問題,然而也有其侷限性,「法律也有無法可管的事,例如愛的問題」。他解釋,法律只是一個框架,法律解決問題,卻也可能是製造問題的來源,「最重要的是認識法律無力的地方」,也是開課的目的。

「公益實習服務」課程將安排同學至學校心理諮商中心、中華民國殘障聯盟、財團法人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等公益團體實習。江玉林表示,其實法學院關注社會公益行之有年,過去廖元豪、林佳和老師都曾開設相關課程,期待藉此累積傳承經驗。「對社會公益的關懷,將逐漸成為法學院的重要方向」。

服務學習課程—公益實習服務,每週五中午1-2時在綜合院館北棟270201教室上課,開放全校同學選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