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5日 星期三

法律系教授黃越欽病逝 近百政大師生悼念

【2009-02-06/政大校園新聞/法學院/焦點新聞】

前司法院長翁岳生、現任司法院長賴英照、副院長謝在全,以及政大校長吳思華為棺木覆蓋國旗。             攝影:王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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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浩然採訪報導】政治大學法律系第1屆校友,曾任監察委員及大法官,同時也是國內勞動法權威的政大法律系教授黃越欽,於1月22日凌晨病逝,享年68歲。司法院組成治喪委員會於2月6日下午在北市第二殯儀館舉行公祭,總統府特頒褒揚令,前司法院長翁岳生、現任司法院長賴英照、副院長謝在全,以及政大校長吳思華擔任國旗覆旗官。近百位政大法學院及勞工研究所的師生代表前來上香致哀。

政大校長吳思華指出,黃越欽是第1位返國任教的法律系校友,在政大法律系任教40年,不但是國內民法學者橫跨勞工法與社會法的先驅,也是由監察委員轉任大法官的第1人,並獲選政大80風雲校友,一生奉獻法學界,作育英才無數。他的過世,不但政大師生深感不捨,更是台灣法學界的一大損失。

黃越欽的學生、政大法學院院長陳惠馨指出,黃越欽老師治學嚴謹,相當重視法學研究方法,生前勠力撰寫《法學方法論》一書,目前已接近完稿,政大法學院將全力協助這部遺作早日出版,相信這部書的完成,對台灣法學界是一大里程碑。同時政大也將計畫在年底出版「紀念論文集」,紀念這位奉獻政大40載、作育英才無數的學者。

民國30年出生於台南縣後壁鄉的黃越欽,民國50年進入政大法律系就讀,是政大在台復校後創系第1屆校友。民國54年畢業後,55年役畢即考上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56年考取公費,獲奧地利政府提供的獎學金,進入維也納大學攻讀法學博士,以3年時間就取得博士學位,當時他才29歲。

民國59年回國後,即選擇回母校法律系任教,開設民法、勞工法與社會法相關課程,並大量從事勞動法學研究及著書寫作。黃越欽可說是帶領台灣法學界,由民法時期走向後民法時期的先驅者。專長民法的他,不認為法律只侷限在審判的工具,還應該跟社會變遷、社會思想、社會價值相連結。

做為國內勞動法的代表學者,黃越欽高度重視勞工在現代社會的各種問題。民國79年在政大創立國立大學第1個勞工研究所,擔任創所所長,以勞資關係、人力資源與社會安全等三大領域,做為教學、研究與社會服務的核心工作。黃越欽著作等身,他的《勞動法論》更是國內勞動法標準教科書。

民國72年擔任中國時報主筆,10年間撰寫的重要社論超過200篇,歷經解嚴、開放黨禁、報禁的年代,黃越欽藉由鋒利的筆劍,在媒體上針砭時政,鼓吹民主法治,促進社會祥和。他除了是媒體人,也可以說是台灣民主政治的參與者,在黨外時期,也肩負黨外人士與執政黨的溝通工作。

黃越欽於民國82年擔任監察委員,積極推動台灣加入國際監察組織,83年即促成該組織在台灣召開會議。88年由監察委員轉任第6屆大法官,在擔任大法官任內,除了憲法解釋文主稿,也寫下許多具高度的社會思想及國際觀的協同與不同意見書,也從不間斷自己在學術方面的研究,持續發表個人著作。

92年卸任後迄今,黃越欽繼續在政大擔任兼任教授,前後在政大任教40年,許多法律學者因為受教於黃越欽,走上學術道路,如現任政大勞工所所長王惠玲、政大法學院院長陳惠馨、政大法律系系主任郭明政、前任政大法學院院長黃程貫,還有中正大學副校長衛民、銘傳大學財經法律系主任劉士豪等都是他的學生。

黃越欽是一位兼具學術與文藝的學者,除了精通德文、英文,也嫻熟日文、法文及拉丁文等。平時喜歡以油畫創作自娛,非科班出身的他,還舉辦過兩次油畫個展,早期取材多來自鄉土民情,之後開始研究人物畫,民國82年進入北市人體畫學會,並曾任理事長。

校長吳思華率領政大師生近百人向黃越欽教授的靈堂上香悼念。                             攝影:王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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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特頒褒揚令,表彰黃越欽一生奉獻法學界。   攝影:王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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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越欽教授(中)生前於97年9月25日參加國際研討會,與各國學者合影。                照片提供:政大勞工所學生劉羽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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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越欽教授大事紀(民國30年-98年)
          圖片來源:聯合新聞網

民國30年 出生於台南縣後壁鄉
民國50年 進入政大法律系(法律系第1屆校友)
民國54年 畢業服役
民國55年 考取台大法律研究所(政大法律系第1屆畢業生身分考取)
民國56年 考取公費留學奧地利維也納(政大法律系第1人)
民國59年 拿到維也納大學法律博士(只花3年,29歲)
民國59年 回國返校任教(政大法律系)
民國68年 美麗島事件前後,肩負黨外人士與執政黨的溝通
民國72年 任中國時報主筆10年
民國79年 創設政大勞工所擔任所長(國立大學第1所)
民國82年 出任監察委員
民國88年 轉任第6屆大法官(監委轉任大法官第1人)
民國92年 卸任大法官回母校兼任教授
民國98年 1月22日凌晨過世,享年68歲

追憶恩師黃越欽 郭明政細數法學貢獻

【2009-02-07/政大校園新聞/法學院/人物專訪】

政大法律系主任郭明政表示,黃越欽老師一生奉獻法學界,對他68歲就過世雖有所憾,但也可以無憾了。          攝影:王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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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浩然採訪報導】農曆年前得知黃越欽教授過世的消息,政大法律系系主任郭明政立即趕到靈堂致哀。恩師黃越欽的過世雖是台灣法學界一大損失,但他已將此生奉獻給台灣這塊土地,並把學術的棒子傳承下去,郭明政堅定地說,68歲可以達到100歲的人都不見得做得到的成就,「雖有所憾,但也可以無憾了」。

作為他的學生,郭明政細數黃越欽的經歷,一生充滿許多「第一」。郭明政指出,黃老師是政大法律系創系第1屆校友,也是法律系校友返國任教的第1人。當時政大創設法律系,還沒有法律研究所,郭明政表示,黃老師能以政大法律系第1屆畢業生,考取台大法研所,當時已是不得了的事。同時考上的第1屆校友,還有前大法官劉鐵錚和政大法律系教授黃立。

政大法律系成立的時間,比台大、中興法商(現台北大學)、東吳都晚,黃越欽在政大的栽培下,除了考取台大法研所,更在隔年考取奧地利政府獎學金,赴維也納大學深造,並以3年時間、29歲的年紀拿到維也納大學法學博士。

在黃越欽的提攜下,郭明政毅然決然走向學術道路。他說,黃老師是一位具有濃烈的社會思想的法學家,是帶領民法時期走向後民法時期的先驅。他的法學觀,具有濃烈的社會思想,在他留學維也納大學時期,深感國際間東西方冷戰及兩岸軍事對抗情勢的根源,均起因於社會問題,而社會問題又以勞動階級為核心。回國後,他試圖從一位民法學者,跨足至勞動法,並開始教學、研究及大量撰寫相關書籍。他的著作《勞動法論》已是國內標準教科書,甚至還風行至中國大陸。

最為人津津樂道的,是他在美麗島事件前後肩負黨外人士與執政黨的溝通。此外,他也是高度參與媒體工作的學者,民國72年擔任中國時報主筆,時間長達10年,憑著豐富的法學素養,其社論對於政局發展,往往發揮關鍵力量。

民國79年在政大創立國立大學第1個勞工研究所,擔任創所所長,82年及88年先後任命監察委員及大法官,開啟監察委員轉任大法官的第1人,也是目前唯一1人。郭明政說,黃越欽在監察委員及大法官任內,參與國家的法政建設,可說是法政實務的耕耘者與實踐者。

郭明政歸納指出,黃越欽教授是集學術、法政實務、政治社會參與及人文素養於一身的全方位學者。對於黃越欽老師的過世,郭明政期許做為勞工研究及勞社法研究重鎮的政大,能百尺竿頭更進一步,讓黃越欽老師治學的精神傳承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