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7日 星期六

2008年12月22日研究所考試心得分享會


主題:研究所考試心得分享
時間:97年12月22日(週一)早上10:00~12:00
地點:政治大學綜合院館北棟270204教室
主辦:政治大學法學院
主持人:郭明政老師(系主任)
與會導師:陳惠馨院長、李聖傑老師(法學四導師)、廖元豪老師    (財經四導師)
列席:王伶伊、陳淑惠、王劭予、法律系三十多位同學


流程:

10:10~10:20
主持人致詞
10:20~10:30
導師致詞
10:30~10:40
勞社法中心 張智程
10:40~10:50
民法中心 
湯惟揚
10:50~11:00
財法中心 
劉娟呈
11:00~11:10
刑法中心 
羅婉婷
11:10~11:20
公法中心 鄭光倫
11:20~11:30
基法中心 吳俊權
11:30~12:00
同學提問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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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智程(勞社法組碩一)研究所考試心得:

一、讀書計畫
1暑假開始應開始廣泛閱讀。憲法、民法部份這時應先看過ㄧ次!勞動法和社會法開始將資料文獻收集齊全,並且多唸幾遍,剛開始背不起來沒關係!

2開學後開始衝刺勞動法和社會法的部份,民法和憲法時間的分配相對降低

3考前三個月時超重要,這時須已能掌握每一個看到的題目的大概念,且開始將先前看很多次的熟背

4考前兩個月開始多做考古題吧!!!不要偷懶做考古題很煩但超重要!!!

二、推薦用書
1民法:高點張律師or李淑明
債篇應該要最熟,承攬、僱傭、委任三種契約比較很重要

身分法:高點許律師
王海南老師在期刊上發表之文章

2憲法:高點植憲

ps與社會法勞工法有關之大法官解釋甚為重要應熟背

3勞動法:黃老師的上課筆記最為重要!!!聽課背到熟!!!
勞動法較考單獨概念之申論題,參照黃老師的勞動小六法之說文解字
並且以上面列的期刊文獻為補充

ps修法趨勢和時事需要理解和操作

4 社會法:郭老師所有之著作皆應理解,可至勞社法中心詢問借印
英文文獻閱讀很重要,社會安全法制相關之國際公約等需閱讀,相關單字需理解
----------------------------------------------------------------------------------湯惟揚(法組碩一)研究所考試心得:

  關於研究所考試的準備,我主要有三點心得要分享給大家。

  首先,是很多學弟妹常問的問題,就是我究竟可不可以同時準備很多間學校呢?我的建議是:可以,但是一定要先衡量自己的時間與能力,而且無論你報考多少間學校,都一定要選取一間當作你最重要的目標。最可惜的就是我每一間學校都花很多心力去準備,卻因為時間的關係,沒有辦法充分準備,最後每一間都落榜,那就太遺憾了。

  其次,是準備策略的問題。一定要認知到的是,國家考試與研究所考試的屬性其實不盡相同,常聽到有人說國家考試的準備注重的是「廣度」,研究所考試的準備注重的是「深度」。所以當你決定了要報考某一間學校,你就應該要針對這所學校老師所專注的研究領域做比較深入的了解,千萬不要像無頭蒼蠅一樣沒有目標,東唸一點,西唸一點,這樣只會事倍功半。

  最後,是學弟妹在準備的時候比較容易忽略的問題,就是「語文」,大多數學校的研究所考試都會把外語列為考試科目之一,而且占的份量都不輕,所以大家平常在辛勤準備法科的同時,還是應該要抽出一點時間去提升自己的外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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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娟呈(財經法組碩一)研究所考試心得:

一、報考動機
  在大三的時候,第一次接觸到商事法這個領域,學習之後覺得很有興趣,但當時對於是否要報考研究所及要報考哪一個組別都還不清楚。在要升大四的暑假,身邊的許多同學已經都決定要考研究所,甚至已經開始運作讀書會,促使我認真思考這個問題。後來我是抱持著準備研究所考試對於之後國考的準備也會有所幫助,縱然無法考取研究所,這段時間的準備也不會白費的想法,所以最後我選擇報考政大法研的財經法組。

二、準備方式
1. 參加讀書會:
  我和其他五位一樣要報考財經法組的同學一同組成了讀書會,我們讀書會的運作方式主要是以練習考古題為主,並互相改考卷及討論。起先我們有參考學長姐的書單,並一同排出讀書的進度;期刊或相關的文章,我們也會一同去找出來,對於有問題的地方也會討論。我覺得我能順利考取研究所,讀書會給我最大的幫助,能和同學互相討論互相切磋,並且每次讀書會都有實際練習到考古題的寫作,使我在臨場答題時能更得心應手。

2. 旁聽:
  在大四上時,我有去旁聽公司法及票據法,目的是為了使自己的基本觀念更加清楚,再加上之前學習的基礎,旁聽也可以算是一種複習的方式,並且也可以知道老師最新的見解等等。同時,旁聽所做成的筆記,也可以成為最後複習時很好的材料。

3. 讀書方式:
  我的方式是找一本適合自己的書當基礎,再搭配自己的筆記,並且閱讀最新的文章。我認為唸書一定要先把基礎弄懂,之後才有辦法去理解更進階或是較獨特的見解,所以我在準備時也是從最基礎的教科書開始看起。另外,在準備到越後面時,通常都是閱讀自己整理的東西為主,以增進複習的效率。

4. 正常的生活作息:
  在進入最後倒數兩個月左右,我規劃了每天的讀書和生活作息,讓最後的衝刺可以盡量照著時間規劃來進行,同時也要注意有適當的運動和休閒,並保持身體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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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婉婷(刑法組碩一)研究所考試心得分享:
  準備研究所考試,自己的心態和企圖心很重要,在校成績不是一切,要相信自己努力之後一定有上榜的實力,剩下的就取決於你有多想要得到他,正面的心態與積極的企圖心會對準備考試有相當程度的助益。

  接著是資料的蒐集,老師的論文、專書,甚至是旁聽老師開設的課程,多參與課堂上的討論,尤其是專為大四同學開設的進階實例演習課程,對於增進自己的實力有很大的幫助,研究所考試老師的獨門見解會顯的相對重要,這部分也應該是準備的重點。另外讀書要有規律,最好要有自己擬定的讀書計畫,循序漸進的準備才能事半功倍。

  最後要提醒大家的是,不管準備什麼考試,實務見解都相當重要,尤其是刑事法領域,一定要留意實務最新的見解,定期更新自己的資訊,最近重要時事也要加倍留意,預祝大家都能金榜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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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光倫(公法組碩一)研究所考試心得分享:

釐清動機:考研究所是目的還是手段?
  大學生涯最後的一兩年,就會面臨「畢業後要幹嘛?」的問題。有人說「出國念書」有人說「讀研究所」也有人說「準備國考」。但是,「阿然後勒?」

  重點是確立未來人生方向:當法官?當檢察官?當學者?當律師?除了審檢學辯之外,企業的法務、行政部門的法制人員,也都是選項。

  確立目標才能知道讀為何要讀研究所,而且會影響研究所生涯的安排。例如說,只想待在國內工作,所以只是要多一個碩士學歷,那麼建議找「涼一點的」指導教授、「好寫的」論文、外文能力也不需要太過要求。反而如果是有走向學術之路的意願,上述的畫面就會顛倒。找個嚴師、論文要很厲害、外語能力要強,最好是雙聲帶以上。

如何了解研究所到底在幹嘛?
  沒有進入研究所,的確很難了解其中生態。但有很多已經「外部化」的資訊,是各位在大學階段就能了解的。教授的學經歷背景、研究方向(包括期刊論文&研究計劃)、指導的學生都寫些甚麼題目……這些都是網路就能查到的。此外,還有多參加學術研討會,看看哪個教授跟自己的Tone比較合。

  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就是,多找教授聊聊。不見得要帶著驚天動地的問題去找教授,多找老師哈啦,有的老師就會「拐」你走向研究所之路了!那麼在這「被拐」的過程,你就會多了解很多資訊啦!

研究所考試的臨場心態與注意事項
  進入考場最重要的就是,把自己「催眠」,把自己當作很厲害的人。對自己能力的確認,絕對會影響考場展現的功力。考生的心態大約有:榜首、上榜、練筆、砲灰,我認為最起碼要當自己一定會上榜或有機會上榜,有「求生意志」才會拼命寫,免得放榜後拿到成績單時才發現自己只差一分,後悔沒多寫幾行字。

  此外,「考完就忘掉」也很重要。不是永遠忘掉,而是專心準備下一堂考試,不要因為其他考生的討論而影響自己的心情(少寫了甚麼或看錯題目)。一同前往考場的同學間,彼此之間也要有「不准討論」的約定。

  考前一定要去看考場嗎?有的考場很遠,考試前一天還大老遠跑去,很浪費時間。同學間一定會相約去看考場,一路上就是聊天,看完考場還會去吃個晚餐,不如把這些時間拿來休息,養足精神隔日早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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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俊權(基法組碩一)研究所考試心得分享:

一. 考試心得分享:
  在此談考試心得,若說些一天要唸幾小時的書,要看幾百本教科書,其實都是老生常談,應該不必我在此多費唇舌。我想跟各位分享的是『準備考試的心態』。如果說考試真的全憑個人實力,也不盡其然,難免有些許運氣。但是我們有沒有想過認真去看待『進研究所』這件事?是為了現實功利考量?還是為了追求學術上深造?我選擇後者,因此我不求短暫僥倖的金榜題名,在一次又一次落榜中,找出自己學習上的盲點,一次挫敗就是一次的成長,因此成功的果實,是留給堅持到最後的人,準備考試的路途上,相信每個考生內外都承受著無比的壓力,而每當我感到無助、或快被艱深的法律概念打倒時,我總是告訴自己,惟有堅持才有機會成功,放棄的話,這一路上的努力就白費了。

  您想考上,自然就會去吸引考上的因子來您的身旁,讓它們一直幫您達成考上的夢想,但如果您排斥它、討厭它、遠離它,則成功將無法與您同在。當然,很高興今天可以享受到這成功的果實,我很珍惜,因為這一切都得來不易!也祝福所有的同學,都可以嘗到著甜美果實的滋味!本人才疏學淺,以上所言如有不周或訛誤之處,還望各位先進不吝賜教,在此預祝有志者榮登光耀之榜。

二. 考試作答之具體建議:
1.大題小做 小題大做
  考題出得多,答題時考點有寫清楚就好,考題少,答題請將考點盡可能發揮, 學說差異也寫出來,當然別忘記自己的觀點也要寫清楚,同時格式也要注意, 分段明瞭,建議三行以上成段,如此閱卷老師批改時,依段給分,較為有利。

2.答題前先抓考點 確認方向
  塗塗改改能免則免,同時在題前先註明方向爭議點及自己的看法重點,也避免粗心錯誤造成答題文意前後不連貫。

三.準備考試所需資料之建議:
  善用學校資源,像是本校圖書館中的『資料庫系統』裡頭的月旦法學知識庫,法源法律網,全國法規資料庫等等有用的搜尋系統,可以找出教授過去所撰寫專書與期刊,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節省我們找資料的時間,同時掌握教授最新的研究方向,對準備考試的同學非常有幫助。

2008年12月24日 星期三

2008年12月10日施文森教授專訪

                          施文森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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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記者謝孟釗、方怡文、王劭予採訪報導】政治大學法學院成立於1958年,迄今已50年之久,為政大最初成立的文、法、商三院之一,然而卻缺乏完整性的歷史紀錄。法學院院長陳惠馨有感於此,號召全院師生共同參與法學院院史籌備工作,計畫訪談多位資深教師與行政人員。法學院日前專訪創辦《政大法學評論》、法律服務社及保險研究所的施文森教授,暢談系主任任內貢獻及對法學院的期許。

那時候我找來的老師,今天全都是高材!」年近八十的政治大學法律系前系主任施文森半瞇著眼,微笑著說:「那時候能和這些人共事,我死而無憾!」施文森口中的「這些人」,是六零年代的政大法學院的專任教師丘宏達、劉鐵錚、林菊枝、陳長文、王鈺清、施啟揚,兼任教師戴東雄、翁岳生,以及指導法律服務社的義務律師姚嘉文、蕭天讚等人。

當年,這些名字還只是剛學成歸國的新秀;現在,這些名字是前任司法院院長、考試院院長、法務部部長、司法院大法官、知名律師事務所執行合夥人,以及成一家之言的法學權威。

天下俊彥齊聚一堂,各任教職,大大豐富了政大法學院的課程內容,更開拓了學生的眼界。施文森回憶,政大法學院學風原本保守,是在這段時期後,留學風氣才大為興盛,如法治斌、段重民、張新平等人,都在這股新學風下出國深造;而十幾年後,他們也再度回到政大法律系,執起教鞭,繼續啟蒙下一代的學子。「我那時候就跟學生說,好好跟他們學,以後你們都有前途。」施文森笑著說。


狀元老師教出狀元學生,這是施文森自認自己對政大法律系的最大貢獻:「就憑這點,我對的起政大法律系。」他回憶,當時的政大法學院,原先只有三、四位專任教師,課程開設嚴重不足,因而他將延聘教師作為第一要務。當他任期結束時,政大法學院已有十來位專任教師,以及指導法律服務社的十位義務律師;「當時我們絕對贏過台大法律。」

贏過台大法律系的,還不只是「菁英團隊」的師資。施文森在系主任任內創辦的《政大法學評論》和法律服務社,也都是開風氣之先,日後各校紛紛跟進,也證明了施文森的獨到眼光。


創辦於民國五十八年的政大法學評論,是全國第一本由大學定期出版法學研究論文集。創刊號由丘宏達負責撰稿及邀稿,大學部高年級和研究所學生負責編排,並參考美國哈佛、耶魯等大學出版物,制定統一論文格式,就連印刷也不馬虎;「我們找大地印刷廠,印得非常精緻。」施文森說,當時創辦政大法學評論的構想,最主要是來自美國法學教學研究並重的風氣;「老師不能只會教書,也要寫作。就是要鼓勵老師做研究。」

除此之外,施文森也擴大原有模擬法庭規模,請校外的法官和律師前來指導學生的實務操作;更創辦政大法律服務社,開放民眾前來做免費的法律諮詢,讓學生將所學回饋社會。

「做這幾件事很辛苦啊!」施文森說,當時能夠順利推動這些措施,主要是爭取到一筆來自美國的亞洲教育基金,經費充裕,才能完成計畫。除此以外,施文森認為,「我有那個肚量,敢用比我好的人」也是其中關鍵。他自謙自己「懂得不多」,但他表示自己不嫉才,沒有文人相輕的習氣,每當遇見優秀的年輕學者,他總是不遺餘力的延攬;經費加上人才,奠定下政大法學院一部分的研究基礎。

從台大法學院畢業的施文森,將自己廿八年的學術生涯貢獻給了政大。離開政大法律系系主任的位置後,施文森又以自己的商法專才,創辦了政大保險研究所(今改名為風險管理與保險所,設有法律組),並任教到民國八十三年出任大法官時才正式退休。

施文森笑說自己「把一生最好的經歷都交給了政大法律系了!」即使退休後改為兼課任教,他仍持續關心政大法學院的發展,也期許校方「多用些願意為學校做事的人」,讓政大能更進一步,求其突破。

除了施文森教授外,本院亦進行了段重民、劉鐵錚、施文森、劉宗德、林秀雄等諸位前院長訪談,相關內容已放置於政大法學院電子報,網址為http://lawnccu.blogspot.com/,歡迎點閱參考。

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三

2008年12月4日法國的法學教育演講記錄


時間:2008年12月4日 16:00~18:00
地點: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13樓會議室
主持人:蘇永欽特聘教授(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
主講人:Prof. M. Jean-Marie Pontier
主題:法國的法學教育
口譯:吳秦雯教授(世新大學法學院法律系)
出席人員:陳惠馨院長、郭明政系主任、陳春生大法官、李山明檢     察官、張惠東博士生
列席人員:世新大學法律系學生約40位
攝影:陸正儀
記錄:王劭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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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持人蘇永欽教授引言
                   政大法學院 蘇永欽教授
----------------------------------------------------------------------------------  陳院長、吳教授、各位同學大家好,很高興今天院長找我來服務這個演講會,我們今天請到的貴賓是遠從法國巴黎第一大學來的Pontier教授,Pontier教授是第二次到台灣來,我去年已有機會和他見了面,而且當時我在任職的NCC,也請他到我們那裡去做了一場演講。當時好像也是吳老師翻譯的,那時講的是法國的獨立委員會,非常有趣。法國有幾十個獨立委員會,這是我在職之前完全不知道的,今天很高興請他來談法國的法學教育,我相信會更有意思,對各位來講一定也是個很新很新的經驗,可以了解一下在法國同樣和我們未來的法律人是怎麼被教育的,我自己有一些個人的特別的原因與興趣,因為我女兒現在在法國,通過她我知道他在國際政治領域的教學非常嚴謹,可是也很活潑,她提到他們經常會有機會,要學生到課堂獨立做一個二十分鐘的報告,然後考試也不是只有筆試,有口試。進到試場才抽題目,準備兩個鐘頭,第一個鐘頭就開始口試,這是一個非常有趣的經驗,讓我對原來比較陌生的法國學術有完全不一樣的評價。可以看到這也是為什麼法國在學術各方面會有這麼了不起的一些成就,和他的教育絕對有關。

  我們正好法學教育現在是個重大課題,陳院長投注了很多心力,希望我們自己可以繳出一個模式、多吸收,這也是個非常非常難得的機會,Pontier教授服務的馬賽第三大學和現在的巴黎第一大學,都是在法國公法領域頂尖的學校。他相當長的教學和研究經驗,由他來講絕對是權威性,他能夠對我們政府從完全不認識到這麼關心,去年、今年、明年他還要來,而且帶一團來,我們實在很感動。我想我的開場就到這裡,請各位同學靜靜聆聽他的演講。也許還有點時間來請教,是不是就再次掌聲歡迎Pontier教授。

    左起陳惠馨院長、蘇永欽教授、Pontier教授、吳秦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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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Prof. M. Jean-Marie Pontier演講(吳秦雯教授口譯)

  首先我要感謝陳院長今天的歡迎,讓他能夠讓來到政治大學進行這個演講,這是Pontier教授第二次來到台灣,但是這是第一次來到政治大學,Pontier教授很高興,也希望每次來都能慢慢的和每個大學建立良好的關係,希望能夠和他以前任教的馬賽大學及現在帶的第一大學都能有好的互動關係。

  在進行正式的演說之前,他想要先讓大家知道一下在法國的大學教授事實上是會有正式的穿著的,法國大學教授會穿紅色的袍子、上面有白色的毛,還會有穗在旁邊。這是法國教授正式穿著的服裝,可是事實上大部分的老師在平常上課時是不會穿這樣的服裝的,通常只有在一些正式的場合才會穿這樣的服裝。尤其是在博士論文口試的時候。

  Pontier老師在馬賽三大的教學時間很多年,馬賽三大的位置在法國南部的一個城市,Pontier老師之前是主持馬賽三大的博士學院,博士學院中包括了法律和社會科學,總共有六十多位的博士生。

  之前老師的專長主要是在行政法,除了在行政法之外,在地方自治法方面也著力甚深,寫了很多的著作。另外第三個專長是公共健康法,第四個是文化法,但文化法事實上在法國的研究也不是我們想像的多。

  現在老師要開始進行正式的演講,在進行演講之前,他要開始做一個簡單的介紹,介紹首先提到法國法學教育是屬於高等教育的學門,此學門在中等教育並不存在,事實上大部分在大學教育可以學到的學門在中等教育都可以學到,只有法學教育是很特殊的學門,在中等教育之前是並不存在的。換言之,對法國的學生而言,他們大一進去法學院也是完全不了解這些專業的法律語彙。

  事實上在中等教育的時間就像台灣的高中一樣,是有類似像法律的課程,有點像公民教育的課程,但事實上老師發現在公民教育課程中教的法律知識有時是錯誤的,因為這些教導公民教育的老師可能本身根本就不了解法律,可能很多的內容並不正確。

  在法國的法學教育和其他高等教育的學科一樣遵循相同的制度、一樣的學制,但事實上很多法律系的老師認為法律的學習應該有不一樣的制度,但目前為止法國教育仍未被說服,仍被認為法學教育應該放在高等教育的一環裡面,但大部分法律界的老師都認為法學教育和其他高等學門的教育應有不一樣的地方。

  在所有高等教育中唯一擁有不同學制的就只有醫學院,醫學院特殊的地方是可以在大一升大二時進行很嚴格的篩選,老師認為法學院應該也要像醫學院一樣,在大一升大二時可以進行篩選。

  法國的高等學院主要有四個重要特色,這四個特色在法學院中也同樣顯現出來。第一個特色是在法國除了大學外,還有很重要的制度就是高等學院,這是和大學不一樣的教育機構。

  大學和學院最大的差別在於,學院可以選擇學生,大學在入學時只要有人來註冊就不可以說不要這個學生,但學院可以進行篩選,學院對於篩選可以進行相當嚴格的限制,並且學院在財源方面有比較充分資源。

  在這些學院中大部分都是自然科學的學院,都是理工科系的,大家可能有聽過就是所謂的高等科學學院,就是法國高等學院,或是其他不同的高等學院,除自然科學的科系之外,唯一一個不是自然科學科系的學院是所謂的政治學院,目前在全法國總共有七個政治學院。

  另一個比較特殊的學院是所謂的商業學院,商業學院事實上是由各工商會所成立的,工商會是個很特殊的組織,理論上是私法的組織,但事實上有半公半私的性質,可以收取很多地方自治團體的財源。

  在商業學院中,事實上層級的差異非常大,有的商業學院是非常好的,像是講義中的HEC和ESSEC這兩個都是非常好的商業學院,可是其實有很多是程度非常差、等級很不好的學院,通常這些學院的註冊費都非常的高昂。

  老師特別強調這些商業學院的原因,是因為近幾年來這些商業學院一直在要求他們也應該可以頒發法律文憑,但目前為止所有的學院都反對商業學院可以頒發法律的文憑,目前教育的高等機構、教育部也是支持法學院的立場,但老師不知道法律文憑只能由法學院頒發的情況能支持多久。

  法國高等教育的第二個特色是,法國幾乎所有大學都是公立的,甚至是國立的,幾乎沒有私立的大學。目前為止只存在三個宗教性的大學,都是天主教的大學,主要是在巴黎、里昂等地,當時法國內政部部長也曾經希望能大力發展私立大學,也成立了一個私立大學,但是目前為止私立大學的成效並不好。

  為何沒有私立大學?老師認為應從歷史觀點做解釋。因為在歐洲全世界第一個大學是在義大利,第二個大學就是老師所任教的巴黎第一大學,是在義大利大學成立的第二年就成立了,十四世紀就成立了,這些大學都是當時的天主教教會所成立的,一直到法國大革命時,都是天主教的教派在支持這些大學。法國大革命之後,國家就要削減這些天主教的勢力,因此就由國家來取代教會勢力,繼續維持大學。

  這些傳統的大學之後,在十九世紀就只有拿破崙一世繼續來維持,由國家來支持這些大學。這些大學的特色就是必須遵守國家的控制,尤其是中央機關的控制。

  現在各種背景已和當時不一樣,但為何現在仍沒有私立大學,有些文化行為上的因素,另一個重要原因是法國事實上並沒有所謂的基金會願意提供私立大學財源。

  第三個法國高等教育的特色是,法國高等教育是一個開放性的進入,意思就是說,無論高中聯考的成績如何,都有權力去註冊大學,大學並沒有辦法進行任何篩選,最近有教育部代表和學生代表公會進行磋商,對很多教育事情進行磋商,很多事情學生代表都願意讓步,唯一很堅持的一點就是大學不能夠進行篩選,如果教育單位堅持進入大學要進行篩選的話,這些學生代表公會就要鼓動學生走上街頭來抗議。

  為何會有開放性進入大學的政策?原則上是基於一種傳統的論點,是所謂的共和原則,依照共和原則理論,若進行篩選,基本上是一個反民主的篩選。老師特別強調法律教育在中等教育過程中並不存在,若進行篩選的話,要如何判斷學生程度適不適合來念法律。他曾碰過有些學生在高中會考成績很普通,但大學成績卻非常好,因此既然沒有一篩選標準,他也認為若要在學生進大學之前進行篩選,我們也不知道要參考什麼標準。

  反民主的論點事實上具有某程度的虛假性,首先在法國高等教育制度中的高等學院,事實上都可以對學生進行篩選,常常是他們自己決定要怎麼篩選學生、非常的嚴格。換言之,在法國出現了兩種不同的速度,在高等學院中可以進行篩選,大學卻不行。老師自己也懷疑高等學院的篩選是否恰當,是否應該回歸到和大學一樣的方式。

  第二個認為反民主論點虛假的原因為,看起來大學入學似乎沒有進行篩選,事實上在法國高等教育制度上並非真的沒有進行篩選,只是和大部分國家不同,大部分國家進行篩選是在進大學之時,把一些學生篩選掉,但在法國並非如此,而是在學期中間進行篩選,他舉了一個很實際的例子,大一可以順利升上大二的只有百分之五十,大二升大三只有百分之六十可以順利進到大三,到大四再回頭來看這些數字會發現,從大一進到大四只剩下百分之十的學生。

  即使最後有成功地獲得法律的大學文憑,但不表示你的大學文憑就確保你日後會有工作,因為在進入職場時,必須通過各種職業會考,這些會考通常都是非常困難的,常常即使你擁有了大學文憑,仍無法獲得或進行你期待中或想要的職業。

  最後一個特色是法國學費非常低廉,老師常常在上課時和學生講說,法國學費真是太誇張了,怎麼會這麼低,有的學生就會很生氣地和老師抗議說,法國學費怎麼會很低?在此必須向大家解釋,為何老師會認為法國學費很低,因為它一整年的學費是三百歐元,以現在匯率計算的話大約是一萬五千台幣左右,一萬五千台幣的學費並非全用在學校,事實上一半以上的費用是學生社會保險,所以換言之,如果你妳在學生的階段發生很多意外,社會保險都可以讓你去住院、看醫生,所以根本就不是用在學校。

  學費問題也是法國無法碰觸的問題,很避諱的話題,因為在1986年有一段日子,有一個部長希望能調整學費,要提高學費,結果學生的公會、學生組織和各種大小型公會,就發動所有的學生、教職員,所有的人到路上示威抗議,而且是非常暴力的示威抗議,癱瘓了整個巴黎的交通。1986年的抗議事件之後,所有的巴黎政府組織的官員,不論是左派還是右派,都再也不敢碰觸這個話題,因為很擔心學生又走上街頭,造成很多的問題。

  不過事實上大學的財政都非常困難,所以各大學會想辦法找一些方法來增加財源,盡可能避開中央法規的限制,每個大學都有不同的方式,有些方式是合法的,有些方式是非法的。法學院曾經嘗試過的方法是收取註冊文件費,在註冊時必須會得到一些文件,文件精美,但一份要十五歐元,大約是550-600台幣左右,但註冊文件的收費事實上是不合法的,後來學生公會就跑去訴訟,認為學校收15元的註冊費用不合法,最後被行政法院認定學校這種收費是不合法,所以要撤銷學校對註冊費用的收取。

  另一個合法獲取財源的方式,很多大學開始創設所謂大學文憑,無論你是大學學士、碩士或博士,這樣的文憑都是所謂的國家文憑,在全法國都會獲得承認,大學文憑就是各大學承認的文憑,這些文憑為是大學自己發出,所以不是國家文憑。換言之,學費就可由大學自己決定,通常就可收較高學費,如此方式便可解決他們的財源。

  接下來介紹並解釋法國法學教育的體系,首先了解法國法學教育一般的外觀形式,目前是依循13年前在歐洲第一個大學的會議,在義大利,歐盟國家教育部長都聚集於此,希望能在歐盟建立一個高等教育制度,目前法國現行採取的教育制度是LMD,學士碩士博士,也可稱為358,3年可能到學士,5年可拿到碩士,8年是博士。

  剛才提到的程序,是歐盟要求每一會員國都必須遵守的程序,每個國家都在用不同的速度在完成程序,法國的速度非常快,幾乎所有法國法學院都接受LMD制度。相反的像德國,速度就較慢,他們在法學教育的改革上比較緩慢。為何歐盟會提出這樣政策?歐盟的考量為,希望歐盟國家裡的學生,無論要到那個國家唸書,在不同國家念不同學程,最後可以拿到被所有歐盟承認的法律學位。

  在法學院教育中的L階段,學士階段,採取學期制,和台灣的制度類似,是上下兩個學期,第一個學期大約從九月中或十月初開始,到12月底或1月結束。第二個學期是2月初或2月中開始,到5月中結束,只有在學士階段採取如此學期制。

  這種學期制老師認為並不非常恰當,有些科目適合一學期就終結,但他所教授的行政法,就應是一整個課程,學期制則強迫要把課程分成上下兩學期教授,必須分開教授,對老師來說是非常不方便,在民法方面也如此,不應拆解成上下兩個學期。這部分我補充一下,法國是一學期一學期拿學分,所以上下不能重複,但我們上下學期是連續的,和我們不太一樣。

  法國每個學期結束都會有個考試,考試分成三種,實際考試、理論考試和口頭考試,實際考試是在課業輔導的課程當中,針對實際案例的分析,考試時間為四小時。另外是理論考試,是以書寫方式,回答法學理論的問題,時間3小時。另外依照不同領域會有口試,口試題目不會在筆試時再出現。

  目前採取新的LMD學制學期制,考時時間也因此被縮減,理論考試時間從3小時變成1.5小時,老師認為考試時間太短,只能寫出前言和大綱,內容都無法完成。

  第二個制度是學分制,學生上學期上完課後,就拿到這學期的學分,即使後來中斷沒修下學期,仍可拿到此學分,並不會有何影響。

  M階段則分為M1和M2,M1是碩士學程,允許學生在M1時中斷學業,不念M2。按照目前法律,學校有權力篩選進入M2學程,M2是以前所謂的深入學習文憑和專業高等學習文憑,現在則是M2。

  現在幾乎每個學校都有不同M2系統,即使是非常偏或非常小的領域,都會創設M2的制度。老師發現每個學校都有不同M2專業學程,事實上會花非常多錢。

  博士學程方面,LMD系統又可稱為358,3年學士5年是碩士,換言之博士應3年就完成,如此要求在自然科學有可能,但在法律學門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目前大部分拿到法學博士都花4年以上的時間,5-6年是一平均值,老師曾指導過幾個學生,論文都寫得非常好,但都花了6-7年以上的時間。因此客觀上,3年便要完成法學博士論文是很難的,如果教育當局一直強迫法律博士需於3年內完成論文,老師認為未來法學博士論文品質會有所差異。

  接下來介紹法學教育的內容,第一年法律系要學習的科目有重要的基礎課,憲法和民法,老師認為這是所有法學教育的基礎,以前是以一年的方式呈現,現在則是拆成上下學期來上。除了憲法和民法外,還有法制史,社會學和經濟學,最近有比較新的法學方法論,大一平均每週有25小時的課。

  第二年學習課程主要是民法和行政法,都有兩個學期,大部分人認為行政法比憲法難,要花較多時間。另外還有刑法的教學。

  第二年還有一些其他課程,像財政學,歐盟法,歐盟法課程現在愈來愈多,大二主要學習歐盟組織法的部分,還有國際關係、國際組織等課程。

  大三時學生可自行選擇想要科目,因為學生不知如何選擇,因此主要分成兩種,較傾向公法或私法的課。

  接下來有很多跨領域課程,很多人認為法律應和其他領域做結合,但老師認為這種跨領域其實不太可能,但仍有一下跨公法和私法的課,三個重要課程為環境法、公共健康法和文化法。

  法國法學的教法是很形式的教學方式,主要分成兩種課程,一種是權威性課程,一個老師面對很多學生,在一個很大的講堂,像老師在大二的行政法課程有四百多個學生,在巴黎甚至有講堂可以容納兩千位學生。

  因為權威性課程的學生很多,所以老師常不知道學生的吸收及學習狀況,老師和學生私下討論發現,學生怎麼講出一些自己沒講過的話,或相反的理解,事實上他在上課的經驗發現,很多學生上課聽講抄筆記,但會拿手機出來傳簡訊,傳完後再繼續抄,因此筆記的準確性令人懷疑。老師認為這種情況應該不會在台灣發生,應該不會在上課時把手機拿出來打簡訊。

  另一種課程為作業指導課程,由課輔進行,此種課程人數較少,通常一般人數約20-30人,大部分由博士生擔任課業輔導工作,會要求學生做實質上的練習,像是對法律判決的評論,或一些實質的練習。

  因為時間的關係,在教師部分就跳過,老師剛才提及,法律系教的老師主要分成教授和講師,希望能介紹責任和工作不一樣,但由於時間的關係,直接進入法律人可以從事的職業這部分。必須要注意的是,法律人可以從事的職業、可以參加的考試,不是只有法學院畢業的學生可以參與,像各個政治學院的學生也可以參與法律系可以做的工作,常常政治學院學生成績表現都比法律系還好,因為很多考試會考一科名為「一般文化」或「文化總論」,通常這個科目政治學院的學生都表現得比法律學院畢業的學生還好。

  在法律系畢業的學生可以從事的公職部分,最重要的是法官,法官制度和我們較不一樣之處在於,法國法官分為兩種,一種是普通法院的法官,民庭刑庭的這種,另一種是行政法院的法官,這兩種法官的考試與訓練過程均不同。

  一般普通的法官考試,要通過一個所謂進入國家法官學校之會考,會考相當困難,雖然大學畢業就可以參加考試,但幾乎沒有任何人可以在大學畢業後就考上,通常都需準備1-2年,甚至根本無法通過此考試。原則上每年參加考試人數約有三千人,只錄取二百人左右,錄取率很低。

  若想成為行政法院法官,必須考進國家行政學院,國家行政學院也非常難考進去,目前幾乎都是巴黎人才考得進去。進入國家行政學院後還需看畢業成績,若成績名列前茅,就可選擇進入中央行政法院或高等行政法院工作。其他成績較不理想的,只能去地方行政法院工作或少數高等行政法院的位子。這幾年以來,從國家行政學院出來的畢業生不夠多,所以現在又開放另一種考試,若對行政法非常了解,會考一些行政法科目,若通過後便可進入地方行政法院或高等行政法院工作。

  另一種重要職業為公務員,可以通過公務員考試成為公務員,法國有五百萬名公務員,數量很多。公務員主要分成三種,國家公務員、地方自治團體公務員,及公醫療系統公務員。這三種類行公務員考試均分開舉行。

  國家考試分成三種類型,類似我國高等考試、普通考試及初等考試。法國分為ABC三種,A等級考試為大學畢業生報考,但有些大學生無法考上A等級考試,便選擇B等級考試,B等級考試資格為高中畢業。

  另有一種考試近幾年受到注意,為地方自治團體之公務員考試,一樣是A等級考試,錄取名額較多,每年都有一千名的名額開放,且地方自治團體之公務員考試有兩種特別之處,一種是地方行政人員考試,另一種是地方附屬人員考試,雖然名為地方自治團體之公務員考試,但並不會受限於某個地方,可以在全國地方自治團體中互調。

  接下來說明法律系畢業可從事之私領域行業,第一個最重要的是律師,律師考試在法國和其他地方非常不一樣,大部分國家都是全國舉行的考試,法國律師考試並非全國性考試,是由各個律師公會來舉辦。現在全法國有181個律師公會,公會會聚集起來,以大區為範圍,類似以我的們省為單位來進行律師考試。

  公會所舉辦的律師考試,原則上是種考試而不是篩選性質的會考,但最後考出來的結果和篩選性質差不多,因為每個律師公會都可設定每年錄取名額,名額通常很有限,因此很多學生均無法通過考試,甚至花2-3年的時間仍無法通過。

  法國律師的執業方式非常自由,可以自己一人工作,也可合夥工作,聘僱多少人員也可自行決定,大部分律師採取此種方式工作,因此律師工作的性質、收入與社會地位差異甚大,因每人執業的方式不同。

  法國目前共有約四萬多名律師,這是2007年的統計數字,和其他國家律師數相比非常少,例如德國有十三萬八千名律師,英國有十五萬名律師。外國人也可在法國成為律師,目前統計數字約有一千四百位外國人在法國擔任律師工作,老師搜尋發現,約有27名亞裔人員,但看不出來自國家,就他所知似乎沒有台灣人,不過我知道是有。

  蘇老師說好像有兩位,不過依照老師都搜尋是都寫中國,所以看不出來是台灣人,事實上在法國官方文件中是不會出現台灣的,所以也許是這個理由,我們看不出來這27名亞洲人中其實是有台灣人的。

  另一種可能則是到各種大小型企業工作,以前法律系畢業到企業工作主要是銀行和保險業,但這幾年尤其是今年,銀行有很多困難,2009年徵才可能會減少,但在保險業反而愈來愈多,因為現在愈來愈多人都希望有保險,避免危機發生,因此保險業運作非常好,職缺也比以往多。現在有些特別的課程,例如保險法,和保險業一起合作的學程,這些學程畢業的學生幾乎是百分之百,非常容易找到工作。

  老師的演講就先講到此,讓大家有時間可以發問。非常感謝大家的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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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持人蘇永欽教授
  非常感謝Pontier教授的演講,還有吳秦雯老師非常精準的翻譯,吳老師過去是我們研究所,在普羅旺斯取得學位,現在在世新大學任教,我們也謝謝吳老師!我想大家大概會有很多問題,我只有一個感想,同學為何不趕快去學法文,你們有聽過這麼好聽的語言沒有?還有第二個,剛Pontier教授的講法,還有更便宜的地方讀書沒有?非常值得去!在座有沒有同學學法文?有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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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Prof. M. Jean-Marie Pontier回應(吳秦雯教授口譯)
  老師非常贊同蘇老師的意見,為何大家不學法文呢?也些歷史原因可能造成大家對法文較沒興趣,但在場有兩位老師的學生在法國念博士,這次都有回台灣,陪老師這次的行程。他說如果你們在學習法文上有問題都可以去請教他們,他們一定很樂意回答你們!且法國法律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所以他希望也很鼓勵台灣同學到法國求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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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開放提問
                         師生踴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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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灣大學生想到法國取得碩士學位,想取得一些職業上的資格,例如律師,需要參加會考嗎?是否有較明確的建議?

Pontier教授回答(吳秦雯教授口譯):
  分成兩點回答,第一若是想去法國念碩士要如何進行,法學碩士原則上都是文件審查,所以要準備一些好的文件,文件中所有的學歷證明都要很清楚,另一個很重要的是要寫一個好的動機性,為何想到,法國念這個學程?首先要找人幫忙把法文修正得完美,再來要試圖說服教授你確實有興趣也有能力,說明唸此學位對你有何好處,若有推薦信的話通常也會有所幫助。

  關於想到法國工作情形,老師說大部分法國考試都是開放給外國人參加,有些不行,部分都可以,不過若想成為警官,他可以告訴你是不可能的。若你想考高等行政學院,或想變成法國教授,並沒有國籍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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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老師覺得法國法學教育中,最特別、最值得其他國家學習、效法的地方是什麼?

Pontier教授回答(吳秦雯教授口譯):
  老師認為法國法的特色為何,這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因每個國家的法學教育都有其特殊歷史與背景,他認為有兩方面是法國法的特色,第一,某些領域的研究方式,法國法會回溯到某些遙遠的歷史,甚至是好幾個世紀前的歷史,他們都會考究歷史的源頭,這是一個很大的特色。

  第二,法國的問題意識和法學方法和其他國家不同,甚至和德國完全相反,法國法學研究會分成兩個部分,台灣一般的論文會分成許多章節,而法國則非如此行文,所有問題都分成兩個大部分,第一大部分會分成兩個小部分,小部分再分成兩個小部分,一直是二分法,如此研究方式讓法國人認為他們在問題的研究上較為深入,是一種很特別的研究方法,這是他認為最特別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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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郭明政系主任提問:
  讀完三年的L1L2L3之後,是否都可以讀M1?是否讀完L3之後便可以參加律師、法官或公職人員考試?讀完法律系之後,到公職、企業與律師的比例為何?

Pontier教授回答(吳秦雯教授口譯):
  讀完三年的L1L2L3可直接念M1,基本上沒有問題,若有拿到M3學歷便可直接註冊到M1。但參加公職考試仍是以拿到M1為主,而非L3。至少念四年才會去考大部分的考試,有少數考試可以只念三年就參加,但較少。

  關於律師、公職和企業的比例,老師說大部分念到大學四年M1的學歷,有百分之七十的學生會選擇私法領域,百分之三十念公法。無論是私法或公法,大約有百分之三十五會參加律師考試。通過率他並未提及。

  由於郭主任是社會法專家,因此老師想回應一下社會法上的問題。法國的社會法屬於私法非公法領域,社會法問題近幾年愈來愈多,雖較偏私法領域,但現在公私法領域區分已不那麼清楚。因此現在滿多念公法的學生都會注意到社會法的問題。有個學生寫了個題目:公職人員中適用社會法的疑問。

  有相當多法律系畢業的學生會參加公職考試,即使在學時念私法,最後仍會考公職,如此參加A等級考試較為困難,因此大多選擇報考B等級。但也碰到許多通過B等級現為公務員的學生,做幾年便會心情不好,念了這麼多年的書,結果做不是很重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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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陳惠馨院長提問:
  第一個問題是為我們學生問的,法國學費這麼便宜,對於外國學生是否也一樣?第二個問題是剛Pontier老師有提到,讀到L3三年的學分數是多少?學生在何時選擇公法或私法?有何種機制讓學生決定?另外一個問題是很好奇的想知道,為何法國的學期基礎課程是憲法、民法、法律史?為何法律史這麼重要?因為在很多國家可能法律史不是很重要,至少在台灣可能不是這麼重要,這是想要了解的。

Pontier教授回答(吳秦雯教授口譯):
  關於學費問題,外國人也是繳相同低廉的學費,因此這是沒有問題的。關於公法與私法領域的選擇,原則上法國學生分為兩種,有種學生目標清楚,很快便知道自己要做什麼,可能決定要做律師或司法官,因此很快就開始準備考試。但大部分其實是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麼,選擇公法或私法常常是偶然的選擇,可能聽了別人的建議便接受,很多的考量是看找工作的容易性,若工作機會多就選擇該領域。

  至於法制史為何如此重要,老師特別提到,他認為如果學習法律想了解現況的話,不了解歷史是無法了解現況的,因此法制史的學習很重要。法國的法律事實上可以回溯至羅馬法等,以往還會教羅馬法,因此法制史的研究很重要,如果看不懂以前歷史如何發展,連法院判決、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都無法理解,因裡面包含許多歷史因素,因此他認為法制史的學習是非常重要且不可或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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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國律師考試是由律師公會招考,沒有國家權力在後方支持,是否會有不公正情形產生?如果台灣改成由律師公會招考,不知Pontier教授看法為何?

Pontier教授回答(吳秦雯教授口譯):
  是否有不公平的事情,也有可能是有,但在法國是可以自行選擇區域考試,若你認為巴黎地區較難考,便可選擇其他地區,他們通常也會建議學生如此選擇,若某區域考試較難,便不要嘗試,選擇較簡單區域,這沒什麼關係。他們認為這不是公平性問題,因為你本來就已獲得法律學位的文憑,已有一定資格。

  關於台灣是否要學習法國的方式,他很遲疑要不要回答這問題,因為他對台灣制度並不很了解,且法國律師考試制度有其歷史因素,為何他們會授權給律師公會如此大的權力,因律師公會以前是以行會方式產生,這種行會有很強的約束力,自治能力非常強,對於會員管制也很嚴格,某種帶有一半公法性質一半私法性質的團體,法國是有這樣的歷史,他不了解國內公會組織形式與性質,因此無法正面回答這個問題。

  老師想補充一下,在法國無論是在那個區域通過律師考試,都可全國執業,並不只限於考試區域,可自行選擇想工作之區域與城市,他個人認為年輕律師應該去鄉村或較無律師之處,較無競爭者,也可賺較多錢,得到成功。不過仍是看個人選擇,大部分年輕律師仍較偏好在城市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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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碩士從M1開始,而M2分為職業型和研究型的差異為何?一般取得碩士學位需要幾年時間?法國有幾所法學院?

Pontier教授回答(吳秦雯教授口譯):
  法國目前約有80個法學院,大小規模與制度差異甚大,有些程度不是很好,建議不要選規模很小的。至於職業型與研究型有何不同,以往的差別很大,研究型是為了博士學位做準備,在研究上做很多要求;職業型期待唸完碩士便可立刻投身職場,會做較多職業上的訓練,但有很多學生選擇職業型,因此教育單位認為並無很大必要做區分。

  碩士一般一年就要唸完,若外國學生可申請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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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主持人蘇永欽教授總結
  非常感謝Pontier教授為我們說明法國法學教育內容,也回答了很多同學關心的問題,也非常感謝吳勤雯老師的翻譯,真的非常辛苦,是否給兩位熱烈的掌聲?我在今天學到很多,也要謝謝各位同學的到場,我也分享自己聆聽的經驗,還有女兒在法國讀書的經驗。他們的法學教育很重視溝通,我的感覺是如此,要求學生能夠表達,非常在意文字書寫、口語表達,從他們的教育訓練中有口試、報告,甚至是推薦信的格式都非常的要求,有很多可以向法國學習之處。今天就到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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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陳惠馨院長致詞:
  非常歡迎世新大學法律系同學前來聆聽,政治大學法學院的活動都放在法學院的網站,歡迎你們隨時過來參加我們法學院的各種活動!也謝謝發問的同學,問題都很棒!也要謝謝吳老師,翻譯非常辛苦,謝謝!謝謝大家!也要謝謝陳春生大法官,如果沒有他我們今天不可能有這一場,因為他的介紹,我們今天才可能邀請到Pontier教授來。今天就到這,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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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散會:18:10

2008年11月29日法律系親師茶會




時間:2008年11月29日13:00~15:30
地點:綜合院館南棟270112
主持人:郭明政系主任

出席人員:陳惠馨院長、郭明政系主任、蘇永欽教授(院導師)、     林佳和教授(大一甲班導師)、江玉林教授(大一丙班     導師)、陳志輝教授(財法大三導師)

列席人員:王伶伊、高嘉妤、陳淑惠、王劭予、張文寧、陳文澤、     周庭安、黃嗣芳

攝影:陳淑惠
紀錄:王劭予


一、 郭明政系主任致詞

  首先歡迎各位家長蒞臨,政大環境很好,有山有水,希望新生能充分利用政大的整體資源、好好規劃未來四年。日前台大法律系畢業的陳沖接任金管會主委一職,顯示法律系有寬廣出路,包括財經、國際事務等層面,建議大一新生除累積法律專業知識,例如資訊法、金融法、國貿法之外,也要加強語言能力,可選修語言學程,因為語言是記錄人類意識的活動。另外,18歲的年紀應多累積社會經驗、充實自我生活。希望大一新生在語言、專業法律知識及其他學科,特別是社會科學方面均能齊備,同時累積社會經驗。目前的頂尖大學計畫中,提供了許多學術交流的機會,不只有必修、選修的課程,建議新生們多觀察,未來的路很寬廣,給自己做一個計畫,家長們能和孩子再過一次大學生活,也是很福氣的事。

  有個重要訊息提醒,每年律師考試錄取率只有8%,學生平均需要3~5年時間準備,如此低的錄取率目前仍在檢討,未來會有所改革。再次強調,法律系的出路寬廣,前陣子美國波士頓大學法學院院長來訪,顯示學生是在國際化的時代,也許未來可以去美國考律師。美國律師執照考上機率高,有一半的學生可以拿到,需時一年左右。除了台灣律師外,也可以考慮美國、中國等國的律師執照,現在是全球化新時代的來臨,台灣也有一定的法學水準,台灣有很好的研究能量及教育能力的培養,因此也不一定要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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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法律系家長回函建議事項彙整表之問題回覆:
A-1:新的選課系統方式對熱門的通識教育及體育課程,不易選上,是否能擴大上課節數?

郭明政系主任回覆:
  因為政大無通識中心,這部分未來會加強。建議學生分四年選修,配合語言學程規劃、輔系或雙主修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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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企業對於員工的要求、工作態度、積極任事及對目標達成的使命,盼學校對學生在學的教育中能加以重視及要求學生以身執行,讓課業教育融入是常生活中,並多聘請企業負責人至學校演講。

郭明政系主任回覆:
  12月5日將有傑出校友演講,在全系e-mail系統的資訊傳達上會再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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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大學新生原本就對新的課程及陌生的學習環境很茫然,希望能給予更確切的方向及指導,讓他們可以不錯過好的學習機會,謝謝!

A-4:建議教科書之購買以班為單位向政大書局訂購,且學校可以與該書局簽約以便給與本校學生較大折扣之優惠。目前狀況是學生個人像政大書局訂書,折扣很小,而且缺書2天即自動取消,服務極差,請學校出面使之改善。


郭明政系主任回覆:
  這部分系學會會幫忙,所在地點為集英樓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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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若教師請事假,請前一天通知學生,勿讓學生當天到校才在黑板上被通知,以免白跑一趟或中間空堂多節。尤其是第1、2節的課。

郭明政系主任回覆:
  這部分將於院務會議上提醒,會於法學院網頁上公告、以e-mail通知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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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建議學校開學時的選課簡化點,盡量讓學生第一次或第二次即可選到要學習的課,以免產生慌張。

郭明政系主任回覆:
  選課系統的確很累,但去年選課情況還好。答應學生不會選不上,會開放加簽,但若和通識衝堂,就需請學生自行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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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多輔導學生充分利用時間閱讀及適應自己系別課程。

郭明政系主任回覆:
  建議學生要多主動,無論是導師、任課老師、學長姐一定都會關心,可多利用e-mail聯繫,相信老師們一定會優先處理學生問題,也會進一步明確要求老師要有office hour時間,及e-mail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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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學校內無餐廳,學生飲食非常不方便,是否考慮增設學生餐廳?

郭明政系主任回覆:
  校內有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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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請學務處妥善地管理樂活館2樓活動的時間與活動的性質。

郭明政系主任回覆:
  法律系系學會、法服社、辯論社都在福利社在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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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外地的住宿生,宿舍是否只提供一年級新生優先?舊生(二~四年級)是否可繼續住宿?

郭明政系主任回覆:
  宿舍的確很吃緊,院內難承諾,必須看學校政策;目前的方式是抽籤,是最好的方式,既公平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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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貴校的學生宿舍空間狹隘,可否不要一間宿舍擠6人?

郭明政系主任回覆:
  事實上一個政大學生一年約用掉30萬左右金額,學費才幾萬,要感謝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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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家長提問:
(一) 大一主修科目之分組討論教師均不同、每個老師設定與要求也不同,不知學生該如何因應?

陳志輝老師回答:
  我是刑法組的導師,是在第一線教學生,每個老師的準備與風格都不同,有些是較自由、不受限制,有些則是由學長姐大班帶,民、刑、總各有一班。我自己的班則不那麼自由化,因為學生學習方法較為被動,仍停留在高中時代,但大學課業和高中不同,需要平時累積,課前預習、課後複習,臨時抱佛腳沒什麼用。有些人會被當,是因為學生還抓不到方向,我對一年級學生會嚴格要求,目的是希望他們培養讀書習慣,也重視分組討論課的出席率,但每個老師的要求與風格不同,且法律系也不點名。

郭明政系主任:
  政大法律系在15年前便有課業輔導設計,但這三個輔導課並無統一教材,未來會建議一綱多本的形式。

陳志輝老師:
  建議學生多參加輔導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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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校長提及成績單會寄給家長,但為何沒收到?學生反應有一科12月3日才考期中考,緊接著1月又是期末考,時間安排上是否過於緊湊?大一乙班導師為何無法出席?

郭明政系主任回答:
  大一乙班導師因接待美國波士頓法學院院長,故無法出席,請各位家長體諒。基本上導師一學期都會和學生吃一次飯,至於期中考可有可無,可交由老師自行決定,像我教的法學緒論課程,昨日才舉行期中考。至於成績單及預警措施部分,學校將統一處理。

陳惠馨院長:
  關於成績單方面,是透過學校網路系統發送;至於期中預警系統則是這一年才發展出的新制度。事實上孩子已經18歲,牽涉到隱私權問題,這是憲法的問題,因此建議各位家長多上政大法學院的網站瀏覽,做為和小孩對話的開始。上週由於有美、日、德等國教授來訪,相關訊息均公布於法學院網站上。建議大一新生要做多元的法律人,大學課業已不像高中時期只有背誦;國家考試方面,律師只有全世界最低的8%錄取率,考上與不考上之間只差百分之一而已。另外,請告訴學生請一定要求救,老師絕不會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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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在導師制度方面,陳志輝老師是強制,其他導師亦各有做法,是否都能像陳老師採強制做法?另請教雙主修的建議,以及關於交換學生方面,能否有詳細深入的資訊提供?

陳惠馨院長答覆:
  第一點關於是否要強制學生參加導師課,陳老師雖然說是強制,事實上是商量,每個老師方法各有不同。第二點交換學生部分,大學部學生交流計畫目前仍在談,建議可至國際交流中心多了解。另外建議在大學時多加強通識教育,也就是校長所提倡的博雅教育,通識教育就是博雅教育。很抱歉因為時間的因素,必須趕去上課,在此表示歡迎各位家長的蒞臨。

郭明政主任:
  交換學生方面,目前正與美國波士頓大學接洽,波士頓大學是美國排名前20名的大學,未來可能大四便可去美國讀碩士。再次提醒大家:成功永遠是給有準備的人。
  至於雙主修或輔系選擇,建議要有效的規劃,必修學分不能超過總學分的二分之一;另外一定要培養第二專長。高中是老師給資料,大學則是自己要找資料。

陳志輝老師:
  所謂強制仍有彈性,有10%成績交由TA打。大學是非常多元,學生的學習方式各有不同,可自行選擇。多元才能看到很多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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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能否多提供學生唸書場所?山上有個山居視聽中心,但設備不完善,有些空間只有考試才開放。是否能多規劃讀書中心與讀書空間?

郭明政系主任答覆:
  再次強調大學不是背書,而很可能是在電腦前找資料,例如去司法院網站找判例資料,若學生還不會就很危險。學校目前剛成立政大書院,是結合學習與住宿的輔導區,目的是希望大一新生都能住校,相關措施仍在規劃改進中。
  至於唸書場所方面,法律系有自己的圖書館,除了系圖之外,綜圖也可多加利用,總圖地下一樓設有24小時自修室,宿舍也可讀書,因此讀書場所應該不是問題。

蘇永欽院導師:
  我是在場最資深的老師,從民國70年便開始教書,算是第一次參加次類活動。參與家長很踴躍,就表示有需求。擔任公職後已3年沒教書,我並未開設大一課程,但有大二及研究所的課,可以分享老老師的經驗。家長的心情我了解,孩子像小鳥一樣飛出去,會擔心有無乖乖讀書、是否有進步?首先學生要建立心理認知,學法律是條漫漫長路,比其他科系辛苦,圖書館中有三分之一的人都是法律系的,壓力很大,若家長是以監督的心態給孩子壓力,恐怕會適得其反。念法律事實上需要動機,要多注意、多鼓勵、多關心;讀書會是個辦法,主動學習的成功機率較高。一定要讓他們自己有興趣,要把興趣找出來;一、二年級念法律會覺得索然無味、沒興趣,三、四年級突然會有啟發、突然開竅。
  念法律是條漫漫長路,會有倦怠症,再給壓力成效不大;鼓勵同學多參加演講、研討會;語言也很重要,外語是個窗口。我唸書時只有一條路,就是律師、法官,現在則有很多條路,可以國外留學、參加校內比賽,多去嘗試。建議和孩子做朋友,而不是做監督。陳志輝老師發展的教學方法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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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如何和孩子對話交流?

蘇永欽院導師答覆:
  我的小孩已畢業,但事實上法律就是生活,有法律、政治、經濟等多種面向都有,和孩子無所不談,談生活、多談談,分享彼此經驗。我的小孩上大學後反過來教我,說難怪學生上我的課會打瞌睡,我都不講笑話,他要我多講笑話。

郭明政系主任:
  補充一下,例如像銀行也可以有法律層面的討論;目前是無國界的時代,也是無國界的法律系,學生和美國、中國等各國都可能會有接觸。

家長分享:
  我是林同學的爸爸,當律師16年了,以前是運動員,後來唸警官學校,插班考上東吳法律,開學後第一個禮拜就有7個人休學。因此念法律的賭注很大、很辛苦,律師很難考,但是最難的反而是在考上律師之後,因此在學校的多元接觸就很重要,像醫學等等,因為法律系的排他性很高,要多投入社會,否則會太狹隘,又會很傲,建議要多接觸各領域,對多元世界多了解。

郭明政系主任:
  法律系現在是很國際化的,師資也是國際化,有來自德國、日本、美國、英國、中國等國的老師,因此大一大二加強語言是最好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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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郭主任強調語言很重要,請問法律系對修習語言規定?

郭明政系主任回覆:
  英文方面,只要是指考15級分以上就不用再修英文。但現在學生面臨的挑戰是全中國的競爭,如何維持前十大就是很大的挑戰,要面對大陸的競爭時代來臨,學生未來可能在大陸工作,未來也會和香港、新加坡、澳門、中國等地進行學術交流。因此和孩子們分享社會經驗就很重要,包括商法、傳播、國際事務、專業法評等有一定的資源可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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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在必修科目方面,每一科都有三個老師,使得學生彼此較無互動機會,凝聚力要如何產生?是否有同系的互動場所?

林佳和老師:
  目前導生聚餐已聚到一半,學生之間也大都不認識,學生會反應高中時同學感情都很好,大學都不熟;但這就是大學,大學就是如此,這就是自由學習的代價。凝聚感情的方式可能是課業外的活動,例如學會、迎新、系運動會等;我認為導師的角色應該是被動,像我之前和同學約中午12-1點吃飯,結果只有我一人到,也沒有人通知我。大學導師的角色與定位為何?大學導師能做什麼?連我自己也懷疑。因此建議多鼓勵孩子主動找老師,讓家長與老師一起進步,盡力讓班上同學多認識。

郭明政系主任:
  關於導師角色與定位問題仍在摸索階段,導師自我的角色認知也很尷尬。學生之間會有家族,類似讀書會的功能,未來也可建議以共同興趣的家族來找導師。不要1人找1個導師,可以3~5人一起共同和老師談話。

江玉林老師:
  我曾有大一帶到大四的班級導師,如何和同學互動方面,也分享我的經驗。以前曾和同學約中正紀念堂看展覽,結果只有我一人,沒人來參加;後來學乖了,先以e-mail詢問,還是沒人回覆。因此導師本身也會有自我認知的問題。特別是和害羞學生互動時,他們很容易受驚嚇;我有開法學緒論這門課,有學生反應看不懂,這是普遍現象,什麼法律行為、行為主體等專有名詞不懂、考試亂寫,法律概念是兩三百年人類文化思想的沈積,不懂沒關係,建議先放空,開竅需要2-3年的時間學習,建議家長多鼓勵很重要。
  我在德國留學的經驗發覺,德國老師很會鼓勵學生,是發自內心的鼓勵,同樣是稱讚,我們可能會說「書念那麼好有什麼用?」也不知道是稱讚還是罵人?所以鼓勵很重要。

郭明政系主任:
  在德國唸書第一年後就有30%學生要離開,因此建議學生加強語言能力,英文要有中級以上的程度,以及第二專長的培養。目前最賺錢的行就業是科技業in house,還有智財、著作權法方面;建議學生利用四年機會讓自己成為文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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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請問蘇永欽教授,您擔任過院長也從事過公職,孩子也念法律系,能否建議新生如何利用政大資源在四年中好好學習、吸收?

蘇永欽院導師回覆:
  建議學生不要放過各種機會,我求學當時都是老老師,不點名,都自己做自己聽。機會都在那,像在超市要自己去選擇,但法律本科不能懈怠,會很突然有動機有啟發,要自己去學習、抓到方法,而不是背誦,要追求自我目標、建立方法。盡量學習好語言,雖然法官、律師可以不會外語,但仍要多了解其他語言,可以看懂外文書。
  回想自己大學時老師教的方法,教你如何釣魚;最遺憾的是未參加社團,只曾有過翻譯書籍,在大學時期要能培養健康的人格、堅強的意志力與人格,法律考試考不過時會受挫,因此抗壓性與自我調適就很重要。

郭明政系主任:
  補充幾點,關於法律語言的純熟方面,建議學生多寫多練習,多參考優秀作品,老師也可公布參考答案讓學生了解什麼是好的寫作內容與方式。目前也在推動e化教學的教學網站,預計1-2年內可以完成。最後提醒家長,不要太保護孩子,讓他們自己學習、訓練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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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散會:15: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