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1日 星期二

張愛堂系友分享新加坡國立大學求學經驗

主題:張愛堂系友分享新加坡國立大學求學經驗

時間:2008年7月21日

地點:綜合院館北棟15樓院長辦公室

與談人:陳惠馨教授、張愛堂系友、王劭予助教

紀錄人:黃泓帝巨同學

攝影:王劭予助教

         左起黃泓帝巨同學、陳惠馨教授、張愛堂系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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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惠馨教授:
有同學看到愛堂的新加坡求學經驗,曾經向我說很羨慕那種不同的求學經驗,去新加坡留學不但增加了自己的國際觀與英文能力,也使自己不受到國考的束縛,並不是說國家考試不重要,只是人生還有很多種的可能,像愛堂讀完了新加坡大學的學位,想要回來繼續考國考也是可以的,因此想請妳分享自己的經驗。

愛堂,在新加坡大學完成了LLM以後,是否可以去考她們的證照呢?

張愛堂系友:
不能直接考,必須符合她們條件,在新加坡或英國的大學部讀法律,然後再到新加坡讀LLM才能獲取資格,他們考律師的資格比較像是一邊實習一邊考。

陳惠馨教授:
在Eleanor教授到新加坡大學教書後,改變了新加坡大學同學的求學態度很多,變的較為積極,使得美國的大學對於新加坡的學生很有好感。
                        陳惠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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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愛堂系友:
在回國前,曾經跟學校教授傳播法課程的教授完成了一本case book,之所以會找我的原因,我想是因為之前在修這位教授所開的課時,感受到新加坡的言論與台灣相較,非常的不自由,每當在課堂上我發表對於政府所作所為的批評或意見時,新加坡學生對於我直接給予批評的行為,感到非常驚訝,這可能是教授選取我,幫忙他完成這本case book的原因。

至於新大的上課方式,每堂課的評量方式都不太一樣。有的可能是總共出了15題,而只要選取其中的三題,來作為考試題目,考試題目可能有實例或論說,而考試成績佔學期成績的比例也因老師而有所不同,有的老師可能考試成績就佔了90%。

另外在學分的計算上,也並非完全以授課時數作為衡量,而是根據他認為你在這門課程所需付出的時間來作為學分數的衡量,來給予學分數。另外也有一種密集的課程,可能一個禮拜上三堂,然後一個月就結束了。
                        張愛堂系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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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惠馨教授:
關於這個,新加坡大學的陳清漢院長,有可能再明年的九月來我門學校作短期的教學。

張愛堂系友:
有一堂有關智慧財產法的課程,老師真的上的很好,舉例來說,老師可能在上有關酒瓶瓶蓋的演進,老師就會把酒帶來課堂上,又比如說老師在講哪個地區跟哪個地區的起士有不同,老師就會把起士帶來給大家試吃,把課堂作的很生活化。

另外也有的課堂上課方式是老師講完了一個topic,然後讓學生自己去想issue,然後上課的時候老師就會問,然後一個一個issue慢慢引導,如果遇到問題,老師可能就會問說為什麼不這樣解,再繼續引導學生。

陳惠馨教授:
這種時候在台灣的學生可能就會認為說,老師還沒教過或沒有給予答案。

張愛堂系友:
因為老師在一開始講授的時候,就會把所有相關的理論先完整的教過一遍,所以應該沒有這個問題。然後再上理論的部份的時候,就全部的人一起上,然後進行課程討論時,就拆成兩班,讓人數變少,比較方便進行討論,當然這樣會讓老師比較累,但這樣會使的教學品質比較好。
黃泓帝巨同學:
學姐你覺你去新加坡受到最大的衝擊,或者是你覺得這次去新加坡讀書有什麼特別的經驗?

張愛堂系友:
我覺得我這次去新加坡學到了蠻多,像是我在微軟實習,我一開始進去就被要求準備新加坡專利制度的比較,就是一個蠻大的挑戰,像是我在找越南的專利制度時,在新加坡國內找不到資料,微軟就跟我說給我十萬元然後請越南的律師事務所彙整資料,但十萬元用完前事情一定要辦出來。

王劭予助教:
那愛堂就妳在新加坡讀完一年後,你覺得台灣的法律教育有哪些可以作為學習的借鏡?

張愛堂系友:
我覺得我們可以有一個引導的課程在大一,當然這跟海洋法系、大陸法系兩者多少有些不同,因為大陸法系可能一開始著重理論的講授為主。另外我覺得有一種制度可能可以適用在台灣,就是我有修一堂課,老師在每個禮拜都會給予作業,然後老師會從每個禮拜的作業挑選幾份比較好的,加上新加坡的學生都有一種怕輸的精神在,所以很有激勵的效果,而且可以從別人的報告看到不同的觀點。

另外我覺得如果老師想要教導學生如何做legal research最好是在大一會是比較適合,因為大一可能會比較有野心,到大三大四,可能就比較有自己的想法了,可塑性可能比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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