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0日 星期二

法學院11日起舉辦四場金融危機與金融監理改革系列講座

【法學院財法中心訊】法學院暨財經法研究中心11月8日至14日,邀請美國重量級金融法學者—波士頓大學法學院Cornelius K. Hurley教授,就金融危機管理、美國金融監理法規現況及金融監理法制改革之美國觀點及全球觀點等議題,進行一系列短期講座。11月11-12日上午10時10分及下午2時10分,將在綜合院館北棟十三樓法學院會議室舉辦四場公開演講及座談會,歡迎全校師生共襄盛舉。

美國2007年末金融危機發生後,發生一連串金融機構資本適足率不足,導致受政府接管或融資抒困之情形。歐巴馬總統因此於近來提出金融監理改革白皮書,除金理法規之變革外,更計畫成立「金融服務監理委員會」(Financial Service Oversight Council)及「金融消費者保護局」(Consumer Finance Protection Agency),並加強與國際監理官間之合作。

然而何謂「金融危機」?其發生原因與「金融創新」(Financial Innovation)之關係如何?金融危機發生時,政府與金融機構應有之因應策略為何?凡此種種問題,因目前國內對近來之金融危機及金融監理改革之法制面研究並不充足,且對第一手資訊掌握未臻完備,仍欠缺一完整之系統性、特別是法制面研究,法學院財經法研究中心於是籌劃這次活動。

Hurley教授為現任波士頓大學「莫林金融法研究中心」(Morin Center of Banking & Financial Law)主任及金融法學碩士學程執行長,並為現任波士頓聯邦儲貸銀行(Federal Home Loan Bank of Boston)之董事,且曾任聯邦準備理事會(Board of Governors of Federal Reserve)副法務長。Hurley教授近期曾多次受邀至國會聽證會上就金融危機與法規修訂議題進行聽證,並為國際最大通訊社路透社(Ruters)及知名媒體「美國銀行家雜誌」(American Bankers)針對金融機構「大而不能倒」(Too Big to Fail)之議題特約撰寫評論數篇。

波士頓大學法學院於2008年U.S. News中,全美排名前20名,亦為Princeton Review中師資排名全美前三名、Leiter Law School Ranking中教學品質排名全美第一的法學院。波大為美國金融法研究重鎮,更是美國超過300所法學院中,極少數專門針對金融法設立專業研究學程之法學院,並與全美最大法學資料庫出版公司LexisNexis合作出版美國唯一之金融法專業學術性刊物—Review of Banking & Financial Law。

詳細活動資訊可上法學院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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