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1日 星期二
2009年4月20日 星期一
法律系友張愛堂留學新加坡大學 增廣見聞收穫大
法律系友張愛堂把握機會赴新加坡國立大學留學,拓展國際視野。 照片提供/張愛堂----------------------------------------------------------------------------------
【法學院記者王劭予報導】曾榮獲傑賽普(The Philip C. Jessup International Law Moot Court Competition)台灣區最佳辯士、並組隊到美國華盛頓DC參加國際傑賽普辯論比賽;成績優異、多次當選優良學生,推甄考上交大法科所甲組榜首,又申請獲得微軟(Microsoft)全額獎學金,赴世界排名前30名的新加坡國立大學攻讀法律碩士學位,她是法律系2008年畢業校友張愛堂。
目前在新加坡國立大學法研所就讀的張愛堂,談到新大同學的用功程度,讓在政大總是名列前茅的她也大開眼界,「大家都像瘋子一樣拼命唸書!」她的形容不誇張,「我每天早上8點半起床,9點進圖書館,中途除了上課時間去上課,沒課就在圖書館唸到晚上10點閉館。回家後,還繼續到外面的速食店或咖啡廳唸書到凌晨2點,接著去跑步運動,洗完澡後大約3點,確定把今天的進度處理完後,才會安心地上床睡覺!」嚴格要求自己的她,一定今日事今日畢,絕不累積到隔日,即使每天睡不到5小時,睡眠嚴重不足,依然甘之如飴,「我喜歡一直推自己,推推推,看能推到什麼地步!」
能申請到新加坡國立大學唸書,張愛堂歸功在學校期間,因為法學院頂大計劃舉辦研討會,讓張愛堂認識了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的Robert Beckman教授,並邀請她到新加坡看看。回憶剛到新加坡,Beckman夫婦無微不至的照顧,讓她充滿感謝,「老師讓我住他家、帶我參觀法學院、安排我旁聽智慧財產權課程,還帶我遊覽新加坡,整個都是他在帶我!」不但如此,Beckman教授還幫她寫推薦信,協助他能順利進入新大。因為程度好,張愛堂還獲得微軟全額獎學金,包含學費及保險費全免、單程機票,並提供每月600元新幣的生活費,以及暑期到微軟實習的機會,「他們保證一定會讓我們學到東西,不會只是倒茶!」
張愛堂(後右7)與新大「法律文書寫作課程」同學們合影。 照片提供/張愛堂----------------------------------------------------------------------------------
提到在新加坡國立大學的經驗,最令張愛堂印象深刻的,就是同學間熱烈的討論風氣與學習態度。「大家上課都很踴躍發言,回答要搶答、要把握機會,不然就沒有機會表現!」她修了智慧財產權法(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法律文書寫作(Common Law Legal Reasoning and Writing)、虛擬線上遊戲之法律爭議(Legal Issues of Virtual World)、傳播法(Media Law)、比較商標法(Comparative Trademark Law)、生化醫療法與倫理(Biomedical Law and Ethics)、新加坡法律制度(Legal System of Singapore)等課,還旁聽國際公法(Public International Law)課程。特別是Beckman教授的國際公法,讓她感受到了新加坡學生討論的深度,「在傑賽普一年的題目,我們要花多少時間寫,他們一堂課就討論結束了!他們大一就學過legal research的技巧,已經具有基本解決問題的能力,是教方法而不只是上課!」。
此外,她也觀察到台灣學生較缺乏研究精神與解決問題的能力,「台灣學生唸書只要碰到問題,第一個反應就是問老師,老師不能一輩子教你,自己不會做研究,不過這輩子不可能碰到問題都有老師可以問!」現在她總是會先自己思考,嘗試解決問題,最後才去找老師,不浪費學習機會。「這裡的學生都充分利用老師的office hour(座班時間),有問題就去問,就是不讓老師太輕鬆!」
而課程安排部分,張愛堂觀察台灣注重教學,新加坡則重視討論,「和台灣不同的是,台灣是由老師教,學生學會之後去考試;新加坡則是學生讀了之後,老師問學生的想法與批評,是討論而不只是教學。」
即將於今年拿到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碩士的張愛堂,已經著手下一步計畫:開始申請美國法律碩士學位。一直很清楚自己人生目標與生涯規劃的張愛堂,一上大學便不斷累積自己各方面經驗、多方嘗試,「從進大學第一天就開始累積我的resume,學西班牙文、加入傑賽普、參加信望愛團契…」,還曾經兼五份家教,「因為我喜歡經濟獨立,不想麻煩父母親!」她清楚知道自己的興趣不在公職,未來希望能從事律師或法務工作,貢獻自己所學。
張愛堂認為,在新加坡求學期間,最大的收穫除了學業上的精進、培養國際視野之外,還能和不同國家的人相處,了解並尊重異文化與多元族群,結交各國朋友,體驗不同的生活習俗。她舉例,「在新加坡,上廁所不能敲門,德國人上廁所也不敲門,只能在外面等待,因為他們認為沒有禮貌。」
張愛堂勸勉學弟妹們,出國是訓練自己全方面獨立的機會,「無論是在生活、課業或情緒上」,也建議學弟妹,若要出國唸書,最好拿個學位,增進自己的國際經驗,「一輩子才這麼短,應該要去世界多看看!」
張愛堂(二排左5)與新大法研所全體新生。 照片提供/張愛堂
2009年4月14日 星期二
法學教育改革系列座談—韓國篇

韓國法學教育改革現況座談
時間:2009年3月26日
地點:綜合院館北棟16樓教授休息室(271619室)
出席者:陳惠馨院長、陳洸岳副教授、劉宏恩助理教授
來賓:韓國崇實大學法學院 蔡羽奭教授
翻譯:政大法科所研究生 張建隆
列席:法學院助理 王劭予
紀錄:法律四學生 周書甫
攝影:法學院助理 王劭予
----------------------------------------------------------------------------------
陳惠馨院長(以下簡稱陳院長):
從2009年三月開始,韓國一些大學開始招收法科大學生,而不能再收大學部法律系的學生,蔡老師對這件事的看法是?
蔡羽奭教授(以下簡稱蔡教授):
因為關於大學法學院的改革,我並不是專門的,所以我會盡可能的來回答。
陳院長:
因為我們知道韓國好像是從今年開始,有25個大學開始只招收法科大學院的學生,而且一但招收後就不能再收法律系的大學部學生,不曉得這…恩是不是正確的?是今年還是去年開始?
蔡教授:
原則上不完全是這樣,法科大學院最多可收三分之一法律專修的學生,其他的要非法律系學生。
陳院長:
所以三分之二必須是非法律系的,有三分之ㄧ可以是大學法律系畢業的學生,這是目前的情形。
蔡教授:
不過這看各學校會有所不同。
陳院長:
那是今年開始收學生嗎?幾月?
陳洸岳老師(以下簡稱陳老師):
今年三月開始。
陳院長:
三月開始?喔因為三月是新學期開始,三月到幾月呢?
蔡教授:
法定是三月一號開學沒錯,但剛好今年三月一號放假。
陳院長:
那韓國也是四個月一學期嗎?
蔡教授:
三月到八月底,然後九月開始下一個新學期。
陳院長:
那剛好和台灣差了一個月。所以三月一日新生入學,我知道現在韓國有25個大學可以有law school對吧?還可能有學校可以增加law school嗎?
蔡教授:
這個還不一定。
陳院長:
像我去年七月在韓國,當時知道有些學校並不在25個law school學校中,有幾個不在其中的學校想提釋憲希望能增設law school,認為法律的設計是違憲的,不知道蔡老師認為如何?
蔡教授:
他們要求先假處分說不能夠啟動實施,但已經被駁回了。至於有沒有提起違憲審查憲法訴訟,這我就不知道。
----------------------------------------------------------------------------------
陳院長:
那接下來,請問蔡教授對現在要成立law school的學校,據他所知他的看法?
蔡教授:
因為每個人都有不同見解,據他所知大多數的人認為可能會失敗。失敗的理由可能因為第一點,因為法律改革上的問題要由教育上做起,像律師司法官這些考試制度基本上不用由學校出發,在外面從補習班也可以
陳院長:
那現在的改革就是把補習放到學校來這樣。
蔡教授:
我認為這是兩件不相同的事;表面上學校教育是否是正常的,但沒人可以預測它。
陳院長﹕
那蔡教授說第一個失敗的原因,是因為司法考試不需要在學校裡,從外面也可以,那第二個理由是?
陳老師:
蔡老師剛應該說是,學校補習班化和改革是兩件事,這個課程和教育的成果到目前還看不出來。
陳院長:
對那剛才,蔡老師為何會說失敗?
陳老師:
後來蔡教授有修正,應該不是說是失敗,而是不確定;這東西對法學教育當然會產生影響,但還不知道實際的影響是什麼。
蔡教授:
教育改革的話,大學本來有四年,現在law school只有三年這樣,不知道是不是足夠紮實的學習,大多數老師認為可能是不夠的。
陳院長:
那目前據蔡教授所知,沒有設法科大學院的學校裡的學生,對於在大學部學法律的看法是?
蔡教授:
目前似乎還沒有特別明顯的現象。
陳院長:
大學部學生畢業考司法考試還可以考多久?
蔡教授:
目前是說到2016年都還可以考,依據目前的規定,不過其實都還不確定。
陳院長﹕
2016…那就是七年。
蔡教授:
對已經入學者給他們七年的時間能夠繼續去考。
----------------------------------------------------------------------------------
陳老師:
我剛是問蔡老師說,所以在2016年以後考不到的也不能再考,那現在的大學部法律系學生是不是會想說要考法科大學院?因為這看來是最穩當的,學生可能漸漸的開始這樣想。法科大學是開始運作了不過還沒有畢業生,為了這批畢業生,那之後的司法考試應該如何運作也還不知道,會不會和之前法律系畢業的考試有不同?是不是雙軌制?法科大學院畢業生的考試和一般大學部法律系的畢業生這樣並行,至少一定在2016年以前有必要,這是一個可能。還是有一元的可能?像日本就是一元的作法。
陳院長:
是,不過蔡教授也不太確定就是了。其實接下來我想要問的是,比如說貴校會不會想爭取設法科大學院?
蔡教授:
有的,不過時間還不確定。之前沒進入那25間的學校之間彼此在競爭…
陳老師:
這有點像敗部復活戰喔,但遊戲規則還沒定出來;原先沒有進去的大學之間有一個組織,就是在計畫怎麼做這件事。
陳院長:
我去年七月去韓國的時候,觀察到有些學校,我忘記是哪些了,事實上有些後悔,像私立大學本來可以收150個學生,但在設了法科大後只能收100個,學生人數反而縮小了。有進去那25個裡面的,我現在忘了是哪幾個大學,還是…
蔡教授:
這在學校財政上是一個負成長,沒錯。
陳老師:
對因為他還是要聘請人,還有設備等都要先投資下去。
陳院長:
那我舉一個韓國國立大學為例,現在縮小到只能收100還是120個,以前可以收150個,教授本來有60個,以後法科大只有120個學生大學部又不能收法律系的,現在不知道該如何安排?
陳老師:
他們的規定是15個學生要有1個專任老師,那這樣150個學生至少就要有10個老師,然後有三年所以是30個,再加上其他科目的設置還有充實人力等等,人數反而都會增加。
陳院長:
是,所以說學校會支持嗎?像我知道就是有國立大學為了這個法科大要建一個圖書館,但收的學生是減少的,還要增加老師。韓國大學有沒有對這個的討論?
蔡教授:
這個沒辦法,雖然是赤字但還是要做,但學生的學費會增加。
----------------------------------------------------------------------------------
陳老師:
其實這和台灣五年五百億頂尖大學計劃有點像,再怎麼樣有傳統的學校,政府的政策是這樣,你如果沒有搭上這班車,往後會怎樣不曉得,所以無論如何有沒有資源,都一定要搭上這班車。
陳院長:
對,那我們能不能問蔡老師,目前韓國是第一次招生,據我所知要去讀法科大學院需要先通過一個考試,似乎是二比一的報名和錄取比例,似乎沒有像預期的很多人想去唸?其實我是想要做一個確認,因為那是去年的預測,不知道是不是如此?
蔡教授:
原來預測有十倍的人來考,事實上卻沒這麼多,但這中間有很多因素。事實上只有三到四倍的人來考。
陳院長:
就蔡老師所知,法科大學院之後呢?法學教育改變的目的是何在?韓國的目的是?
蔡教授:
最初的目的是為了法律正常化,後來也因為律師價格過高所以要提高律師人數。改革的目標是使人民能得到便宜的法律服務。
陳院長:
但何謂法律正常化?
蔡教授:
就國民而言,律師數量過少,長期以來就表面的一個改革;考上國考就是為了賺錢,之前的設計是大家都可以參加,不管你是在學校學還是在外面補習,這是法學教育正常化的原因之一,避免大家去補習就可以考上。
陳院長:
沒錯,韓國之前好像就有一位總統就是沒有讀法律然後在補習後考上的。
蔡教授:
像盧武鉉總統就不是法律系畢業但通過司法考試的,法學教育改革就是要把它從不正常的情形拉回來。
陳老師:
這在我們目前法學部的設計是做不到的,一定要限制你是在特殊的教育體系下出來的才能參加這個考試,要把其他非正常的管道拉回來正常的管道下。
陳院長:
那目前的設計可以達成這樣的目標嗎?
蔡教授:
這應該是政策的問題,不單是考試而已。
----------------------------------------------------------------------------------
陳院長:
想再次從蔡教授確認,我們之前得到的資訊是韓國法律系畢業的學生大都去參加考試,台灣法律系學生畢業就去補習然後考司法考試,韓國也是這樣嗎?像日本很多學生就不一定要去考。我想確認這件事。
蔡教授:
很多人考沒錯但考取率很低。學生去考的比例大概隨年級而遞減。
陳老師:
我剛是問說以他們學校自己的觀察,學生想參加考試的比例雖然不是能很確定,但大概是說一年級剛入學想參加考試的比較多,雖年級上升而意願下降。那我問說及格的比率是多少?蔡老師說畢業生大概有4.5個司法考試及格。
陳院長:
律師嗎?
蔡教授:
韓國是三合一考試。
陳院長:
那他們一年考取幾個?1000人?那韓國人口是台灣的兩倍,這個錄取率是怎麼定的?多少人去考?
蔡教授:
約三萬中取一千,三萬中有約將近二分之ㄧ的人是非法律系畢業的學生。
陳院長:
喔!這麼多!台灣就很少很少,幾乎不到百分之一的非法律生可以考取,我之前問過考選部。韓國和我們正好相反,這真是很有趣。不過報名人數我們還要去查。
蔡教授:
很多非法律系的去考,但是考取的機率是多少不知道。
陳老師:
蔡老師也說,很多有名的大學、國立大學也在內,很多不是法律系的學生也是去參加司法考試,圖書館裡面都在看法律的書。
陳院長:
對,而且聽說考上比率不低是不是?
蔡教授:
恩…我們剛才是說有很多非法律系的去考,但不是說很多都考上,機率我不清楚,不過真的很多去考。
陳院長:
對,但像台灣就很少非法律系的去考,之前我有要求考選部提供數字。
關於教學我有幾個問題,關於法科大學成立後,至少在日本有在推「對話式教學」,不知道韓國的情形呢?有沒有這樣的討論,是限於法科大還是不限?
蔡教授:
首先是法律沒有這種規定,理所當然就是老師自由選擇,沒有強制的。
陳院長:
是,那不知道是不是有這樣的討論趨勢?對話式教學,像台灣就是這種方向,教育部也有補助去發展。韓國各大學法學院有沒有這樣的討論?
蔡教授:
有這樣的討論,但政府是沒有這樣的補助金。不過政府會把這納入law school教學內容的評價,不過據我所知就是書面上的審查,教學大綱或教學計畫等,實際上如何就不知道。syllabus內容很多,但不見得能夠對話,大學部要對話式是不太可能,但法科大就有一部分機會實現。
----------------------------------------------------------------------------------
陳院長:
蔡老師是公法領域,法科大學院成立後,是否會因應這個出新的書,新種模式的教科書?比方說案例類的,日本就有很多,不知道韓國開始這樣的趨勢了嗎?
蔡教授:
有幾個老師已經有出這樣的書,但最主要是因為預算,不是每個老師都可以。這些比起傳統教科書都份量上會減少,因為沒有時間談太多理論的東西。政府機關有在考慮是不是該定個標準本,但沒有強制力,還沒實行但是有這樣的規劃,是有幾個老師正在推。
陳院長:
對我之前七月到韓國,有看到一群教授在做這個。
蔡教授:
是有這樣的動向,但目前在書店還沒看到。
陳院長:
那另外問題,韓國有幾個大學有法律系?蔡老師知道嗎?台灣大概是40幾個。
蔡教授:
大約有上百個,學生人數的話大概總共一萬兩千到一萬七千的數字。之前法科大的25間學校已經扣掉了。
陳院長:
喔那還是比台灣多耶!那崇實大學收多少個呢?
蔡教授:
110個吧,到120之間。
陳院長:
那法律系在韓國的高中升學上熱門嗎?
蔡教授:
是,到現在都還是人氣的。
陳院長:
那韓國留學的方向大概是?像台灣三分之二的教授都是去德國。
蔡教授:
比例上不清楚,但本國博士最多,再來才是德國,然後美國,不過美國太花錢了。
陳院長:
那韓國的博士班學生會出國嗎?
蔡教授:
在學中的話就因人而異;畢業之後就職後,在韓國不分教職等級,大部分學校是說教了六年就會有一次大休,如果有意願的就在那時候出國。
----------------------------------------------------------------------------------
陳院長:
我之前在韓國買了一本民法導論,結果發現大綱和台灣或德國差不多,像契約啊、侵權行為,標題都一樣,因為標題有漢字所以我知道。那不知道公法是不是也是這樣,體系的內容上?或是刑法,就是說公法領域的狀況?和台灣的系統一樣嗎?
蔡教授:
原則上是類似,這只是我個人意見;但也有相當的改變,在於說根據國情會有差別,不過就大學部的教材,以我自己所知公法為例,沒有一致的進度規定,有點亂七八糟,再一次的,和預算有關係。
陳院長:
所以說每個老師的書其實是很多樣的這樣。所謂亂七八糟是指多樣還是?
蔡教授:
大致上體系是一樣的,沒錯。
陳院長:
我有開一堂課是台日法學制度比較研究的課,我們公法的老師把日本公法的教科書拿來,大綱一比較之下發現台、日教科書大綱標題之間,幾乎沒有不同,因為蔡老師也是留日的,不知道韓國是不是也是如此?大致相同?
蔡教授:
是的同一個法體系,日本的影響,用的詞都差不多。
陳老師:
大家都有共通的名稱,像是法律行為…
陳院長:
今天真的是謝謝,我知道對蔡教授來說,一般的教授比較習慣關心自己的研究部分,但我個人認為東亞法學的教學者和研究者可以開始交換意見,比較法律制度以及法學教育的同異,所以今天特別請蔡教授來進行這個小型的會議。
蔡教授:
我很高興能受邀來參加,能有這種意見的交換。
陳院長:
是,希望蔡教授能繼續提供韓國未來發展的資訊。
蔡教授:
我也很高興能有這樣的交流,現在科技發達,手機電話等等交換意見是很容易的,今天很開心,謝謝你。
陳院長:
是的,因為有這個工作坊系列,我們才能知道韓國的意見,因為台灣是反對法科大學院,所以我們希望能知道韓國的想法。
2009年4月9日 星期四
法學教育改革系列座談—日本篇

法學教育改革系列座談—日本篇 會議記錄
時間:2009年3月24日(星期二)11:00~13:00
地點:綜合院館北棟十四樓法學院第三研討室
主題:日本法科大學院之現況與未來發展
一、日本法科大學近一年走向及修正方法
二、應慶大學有關課程規劃與招生情形
三、江口教授教授課程的教學方法與分享
主講人:江口公典教授(日本慶應大學法科大學院)
與談人:陳惠馨院長、郭明政系主任、吳瑾瑜教授、林佳和教授、 楊芳賢教授
紀錄:陳鑕靂同學、江依玲同學
攝影:李文陽同學
----------------------------------------------------------------------------------
一、日本法科大學近一年走向及修正方法
江口公典教授:
日本的法學院在幾年前開放太多,原允許74大學收法科大學生是因政治,每年收約6千個學生,日本近年年希望減少學生人數,另一方面逐年提高律師錄取率到70%。日本去年律師的錄取率是38%~40%之間,但隨著時間經過,落榜的學生增加,實際上錄取率還是會降低。這樣的考試制度,法科大學院學生越來越不安(因為心理壓力很大),教授們發現學生越來越精神不濟。
因此日本文教省決定做一些改變。雖然沒有明白做出決定,但由成立委員會做分析,然後提出應減收法科大學院之學生兩建議。目前透過一個問卷問各法科大學院是否願意減招,如果願意,要減多少人?
陳惠馨院長:
是否有可能要求考的好的學校增加學生數?
江口公典教授:
這沒有禁止,但應不可能,否則司法人員錄取率將更少。日本的文部省希望再降低20%的學生名額,不過日本現處於一種內在矛盾,文部省當然希望學生人數減少,但社會上卻是希望能再開放擴大招生。
因此日本現在希望法學院能夠進行合併,以求讓學生人數減少,但是一旦合併,勢必有所犧牲,例如往後將減少聘任教授,同時也會使辦學效率不好的學校遭到淘汰,該學校也會感到不平,政策進行到最後,可能會產生反淘汰效應,使辦學成果好的學校,也要跟進減少招生人數。
而慶應大學既然是一所私立大學,董事會當然希望能盡其所能的招收學生,如此便與政策產生矛盾,這是我們所困擾的地方。
----------------------------------------------------------------------------------
二、應慶大學有關課程規劃與招生情形
郭明政系主任:
相較於美國每年考律師及格者約4萬多人,日本的律師錄取率還是很低,日本每年需求的律師預估為兩萬名,但日本每年招收的法律系學生卻只有六千名,這樣不是顯然太少了嗎?怎麼會有律師人數太多的疑慮呢?
江口公典教授:
如果日本社會一下湧入快兩萬名律師,大家擔心的是社會是否能夠承受?尤其是新進律師的專業能力、就業問題等都是一大隱憂。
陳惠馨院長:
法學院每年畢業生的出路是很廣的,並不是只有律師或司法官可以選擇,所以不應該用率師需求人數來看待這件事情。有無可能在日本.甚至東方社會想像法律人的工作僅是糾紛解決者,而每有想到法律人可以是理範設計者,可以在實務體系、私人企業界工作,做一個糾紛防治者。
江口公典教授:
這還是要回歸日本特殊的性格來看,日本還是無法接受一年內湧入太多新進律師。日本近年來要將法科大學入學數減低至20%,原先允許74所大學收法科大學生是政治因素,規畫司法官錄取率高於70%,但2008年錄取率降到30%(第三年考試:2006、2007)。使得法科大學院學生越來越不安(因為心理壓力很大),教授們發現學生越來越精神不濟。因此,日本文教省決定做一些改變,雖然沒有明白做出決定,但成立委員會做分析,然後提出應減收法科大學院之學生。目前透過一個問卷問各法科大學院是否願意減招。如果願意,要減招多少人。
陳惠馨教授:
考得好的學校是否能要求增加學生數?
江口公典教授:
沒有禁止,但應不可能,否則錄取率將更少。文教省其實希望幾個錄取率不佳的大學結束法科大學院。他們目前做的是希望幾個法科大學院合併。甚至也要求錄取率高的法科大學院也減招學生。(應慶大學每年收260人,但將在未來幾年也減招百分之二十。應慶大學的錄取率在日本是高的,也要減招。)但應慶大學是個私立大學,希望多收學生,多學費。因此法科大學院的減招,將必須到學校董事會說明。
郭明政系主任:
美國每年律師考試及格者約四萬多人。日本說要提高提高律師司法人之錄取率,但每年僅願讓三千人考過司法考試,難道你們沒想到要增加更多法律人嗎?
江口公典教授:
這是一個國家政策,每個社會都有其考量。其實日本每年通過一萬司法及格者,將會有大問題。目前已經有許多通過司法考試的人找不到實習所或工作。
陳惠馨院長:
有無可能在日本甚至東方社會想像法律人的工作僅是糾紛解決者,而沒有想到法律人可以是規範設計者,可以在公務體系、私人企業界工作,做一個糾紛防治者。
陳惠馨院長:
請教江口公典教授因應日本的政策改革,教學上的課程規劃有什麼樣的改變?
江口公典教授:
日本的改革課程規畫上可以分成「研究者教學」及「實務家教學」,這樣的課程在大學部及研究所都有開設。
----------------------------------------------------------------------------------
三、三題合併
現在law school有研究者教員和實務者教員,以往法學院僅由教授教學。他們當時常擔心如何教實務。目前研究者及實務者的教員狀況改變了教學氣氛,江口教授認為這樣很好,但有教授不認為如此。
吳瑾瑜教授:
實務與理論教學應如何結合呢?
江口公典教授:
目前發展理論與實務者共同開課之政策
吳瑾瑜教授:
實務與理論教學者如何結合呢?
江口公典教授:
在改革之前,我始終很恐懼,擔心要如何與實務家合作教學,但實施這樣的課程之後,很明顯的感受到法學院有了活潑的氣氛,我想大多數的老師都會和我有一樣的看法。
不過從另一方面來看,由於現在有很多課程是共同擔當,必須要花費很多的時間共同討論課程,然而老師們的薪水也沒有增加,開始有老師覺得吃不消。
林佳和教授:
是所有的課程都必須共同擔當嗎?老師想要獨立開課可以嗎?
江口公典教授:
可以的。
林佳和教授:
那麼什麼樣的課程應該共同開課,是否有強制?
江口公典教授:
每學期至少要有20門課是共同開課。在授業方式上,我們嘗試著用蘇格拉底式教學,但是這畢竟是美國文化下的產物,如何與日本文化結合,是有困難的。尤其日本學生向來習慣安靜聽講,老師也習慣自己講課,即使老師有心提問,學生也不見得願意回答。
再者,日本學校文化,仍存在著所謂的師生階級,這也是實行上的一大困難,不過我們還是嘗試著導入蘇式教學的內涵。只是現階段,要找到適合蘇式教學的教材也很難,所以只能實行混合式的教學方式。
郭明政系主任:
美國教學是直接從案例講授開始,但是德國派的教學則是由民總、刑總開始,如果要採行美國式的教學,難道不會有衝突嗎?
吳瑾瑜教授:
我也認為不需要完全遵照美國的教學制度。
江口公典教授:
所以我認為日本採混和式的教學是好的,例如在適當的時候引入案例輔助教學,而不必要全採對話式的教學。
陳惠馨院長:
請問日本是否有就全國的法科大學院現況及未來發展做過討論呢?
江口公典教授:
日本有成立法科大學院協會,另外各校大學也會舉行教授做談會討論相關問題。
陳惠馨院長:
日本的改革已經實施五年了,應該是一個統整經驗及成果的好時機了。
江口公典教授:
沒有時間,也沒有時機的問題,因為大家都已經懶了。法科大學院協會—個別法科大學院教學變得太重了,教授們太累了!
陳惠馨院長:
從2004年開始到2009年法科大學院學生的學習態度是否有改變?
江口公典教授:
學生在課堂上僅想知道考試的考題及標準答案,對其他沒興趣,教學也變得無趣。法科大學院設置時,希望能收到年紀大一點(大學畢業)之法律系學生,期待他們更成熟,更能理解法律。因為法科大學院學生很難理解法律系統(比過去高中畢業之法律生更難)。
有一個個案,一個40多歲在商界工作者來讀法科大學院,但卻無法適應法科教育,因此放棄學習,目前也失學。
2009年3月27日 星期五
政大法學院提供就業機會
各位親愛的法律系系友大家好:
政大法學院日前接獲教育部「培育優良人力促進就業計畫」通知,將釋出大量經費,聘請短期法律專業實務人才擔任業界教師,提供每月三萬元以上的薪資,聘期自98年4月1日至99年12月31日止。
若您有意願申請且符合以下資格,歡迎您與法學院聯絡。若您知悉他人有所需要,也請廣為宣傳週知,謝謝!
大專院校遴聘業界教師方案實施計畫(方案九)
遴聘對象:大專(含)以上畢業、具2年以上相關業界實務經驗之專業或具專門技術失業人員(須持有非自願離職證明)。
計畫時程:98年4月1日~99年12月31日止。
薪資標準(含本薪、勞健保、勞退金):
大專學位每月3萬0,500元
碩士學位每月3萬4,850元
博士學位每月5萬1,850元
詳細說明如下,謝謝!
政大法學院關心您~
聯絡人:黃婉蕙助教
電話:2939-3091#51472
e-mail: esme@nccu.edu.tw


政大法學院日前接獲教育部「培育優良人力促進就業計畫」通知,將釋出大量經費,聘請短期法律專業實務人才擔任業界教師,提供每月三萬元以上的薪資,聘期自98年4月1日至99年12月31日止。
若您有意願申請且符合以下資格,歡迎您與法學院聯絡。若您知悉他人有所需要,也請廣為宣傳週知,謝謝!
大專院校遴聘業界教師方案實施計畫(方案九)
遴聘對象:大專(含)以上畢業、具2年以上相關業界實務經驗之專業或具專門技術失業人員(須持有非自願離職證明)。
計畫時程:98年4月1日~99年12月31日止。
薪資標準(含本薪、勞健保、勞退金):
大專學位每月3萬0,500元
碩士學位每月3萬4,850元
博士學位每月5萬1,850元
詳細說明如下,謝謝!
政大法學院關心您~
聯絡人:黃婉蕙助教
電話:2939-3091#51472
e-mail: esme@nccu.edu.tw


2009年3月23日 星期一
台日法律學術盛會 激盪交流火花
----------------------------------------------------------------------------------
【法學院訊】「北海道大學、政治大學法學院共同研討會」3月15日在政治大學綜合院館北棟13樓會議室展開,邀集政治大學法學院與北海道大學的23名師生共同探討兩國在繼受外國法後,一百年來的法律體制現況,現場討論氣氛熱絡、發言十分踴躍。
會議區分為上、下午場次。上午場次以民法、財經法學討論主題,由政大法學院教授王千維主持。會議開始先由政大法學院長陳惠馨致詞,她鼓勵兩校學生從碩士班階段,就開始規劃並進行學術交流,這次研討會是個開始,希望未來可以持續進行,並透過對話,了解台日在繼受外國法一百年後,比較法律制度上的異同。
政大法學院與北大於民國94年簽訂交流協定至今,致力推動兩校之交流,但先前的交流以交換學生方式為主。因此,政大法學院長陳惠馨說,此次能跨海舉辦研討會,「真的非常難得」。
----------------------------------------------------------------------------------
致詞中,北大教授尾崎一郎與陳院長一致提到,目前的法研所教育正走向多元,必須探索新的教學方法,其中尤為重要就是加強與國外大學的合作關係。尾崎教授表示,這次的研討會就是最好的契機,「學生」才是真正的「主角」,彼此應該多多溝與交流。
----------------------------------------------------------------------------------
第一場【民法學、財經法學】—法學教育紮實 討論深具啟發
第一場報告,北大的韓裔博士生朴鍾碩首先提出「財產權的等級問題」報告。他以幾個有趣的問題作開場:「俄羅斯將阿拉斯加賣給美國,與紐約市民買自有土地給中東人有何不同?」、「若豐田汽車在美國買下土地建工廠,那麼這些土地將變成日本領土嗎?」、「馬爾地夫因地球暖化而漸消失,若舉國遷移應如何維持國家運作?」
朴鍾碩主張,財產權的概念應區分為「上級」與「下級」。上級專指某國家與它國之間的處分、租賃或抵押關係,下級則指擁有財產的主體(非國家)可以將財產處分、租賃、抵押給另一個經濟主體。
評論人政大教授吳瑾瑜在討論時認為區分上、下級,是「特別的觀點」,評論人尾崎教授也讚許這樣的想法「很具啟發性」。在場學生也提出:「與其說阿拉斯加是國家主權的改變,不如說是皇帝個人的財產交易?」等問題,引發現場熱烈的討論。
政大法研所研究生高上茹則提出「民法一九一條之三與危險責任之討論」,我國立法上關於工作、活動的「危險責任」規範,在實務、學界兼引發爭議。高上茹希望藉此論文,回到義大利母法的精神重新討論。評論人尾崎教授特別讚許台灣法律論文立論方式的嚴謹,可見法學教育的紮實。
北大研究生程龍從「分析論」與「集合物論」兩個觀點來討論「集合物動產與擔保」的問題,日本的判例與學說目前傾向支持集合物論的觀點。
最後一場報告,由政大博士生楊宏暉帶來關於交易「資訊不對稱」與「締約前資訊揭露」的討論,主張應將信賴關係「加以規範」。評論人吳瑾瑜先贊同消費者保護是現代社會最注重的問題之一。但她接著提醒:「消費者承擔的風險並沒有變小,現代人面對反而是『資訊過量』的焦慮,這可能才是最該解決的問題。」
延續上午的熱絡討論後,「台日法律制度比較」研討會下午轉向行政法學、基礎法學和勞動法學等議題,繼續分享台灣和日本兩地的法學思維和實務經驗。
----------------------------------------------------------------------------------
第二場【基礎法學、公法學】—台日法律現況分析 實地比較法機會難得
第二場研討項目是行政處分、行政爭訟、日韓外交等實務問題與「正義」內涵的激盪。
北海道大學法學研究科碩士生兒玉弘發表了「行政處分的不可爭力之考察」小論文,比較德國和日本法制,主張引入德國法上的行政程序恢復制度,使不可爭的行政處分確定後,仍有提起權利救濟的機會。
政大法研所博士班學生,也是現任的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闕銘富則提出「確認訴訟」小論文,探討台灣法院實務,是否有成立日本法上的「不作為違法確認之訴」此一訴訟類型的可能。因兒玉弘和闕銘富的論文主題均為行政法,又牽涉到德、日、台三國的立法比較和實務適用問題,二人討論十分熱烈。政大法學院院長陳惠馨也加入此一討論,分享自身教授「台日法律制度之比較」課程中,學生所提出的問題:「以人口比例而言,台灣每人提出的行政訴訟數量,是日本的120倍,這個現象的背後原因為何?」
陳惠馨表示,曾有學生認為上述問題的答案是「因為日本行政官員素質較高,因此違法爭議情事比台灣少。」兒玉弘聞言後大笑道:「不是這樣!」他表示,是因為日本過去的行政訴訟制度設計,讓人民極易敗訴,「花多少錢,找多好的律師都沒有用」,因而會提起行政爭訟的人極少,直到2004年修法後,此情況才逐漸改善。
政大法研所基法組學生何宗恩則以「多元文化的正義觀─論Michael Walzer的複雜平等Complex Equality」為題,分析「何謂正義」此一法學中的大哉問。他以Walzer的理論為基礎,指出正義的重點並非絕對平等,而是「誰分配了什麼東西給誰」的分配正義觀念;在分配的過程中,必須要能打破單一概念詮釋物品意義,而要讓多元文化論述互相激盪,才可能達成真正的多元文化正義。
在討論過程中,何宗恩表示自己會發想這個題目,關注點是台灣現行的著作權法,乃是受美國影響而全盤移植,卻沒有考慮到在地化的問題,造成著作權法適用上的許多不合理現象,讓他思考「法律變成法律後,是否會成為一個壓迫他人的單一概念」,因而撰寫本篇文章,主要目的是探討繼受法中,如何發展多元法律論述。
除了法學討論外,北海道大學公共政策大學院學生井上明也發表了「迎合輿論的外交─以北朝鮮被綁架受害者為中心」此一外交政策探討的論文。井上明從日本人被北朝鮮綁架的「家族自救會」時事問題切入,主張為了東亞局勢安定,日本不應過份使用強硬的外交策略,而應該回到平壤宣言、六國協議等合作框架,發展更靈活務實的外交方針。但現場同學提問「要如何達到此一目標」時,北海道大學教師鈴木賢開玩笑說:「如果他能知道每一步怎麼做,就可以當首相了!」引來哄堂大笑。
第二場研討講評人政大法律系教授陳起行、劉宗德二人,都從自身研究出發,稱讚本場討論氣氛活絡,「是很難得的實地比較法機會」。
----------------------------------------------------------------------------------
第三場【勞動法學、社會法學】—社會保險法應回應社會需求
----------------------------------------------------------------------------------
第三場的討論主軸,則圍繞著社會法上的醫療保險、國民年金等問題。北海道大學法學研究科博士班學生三蒲保紀發表「日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概要與課題」小論文,政大法研所博士班學生林永裕也以「台灣勞動年金及國民年金保險改革」為題做了扼要的報告,各自介紹日本、台灣兩地的社會保險制度和面臨困境,諸如高齡化社會、保費遲滯造成的財務危機等,都是台日共同面對的問題。除此之外,林永裕也從台灣社會保險發展過程中指出,台灣社會保險過度偏重「軍公教」「勞工」「農民」等身分別,造成不合理的現象,應破除身分投保,改採契約。
第三場講評人北海道大學教授尾崎一郎表示,社會保險關係到國家統治基礎,可以從更宏觀的面向加以研究,但兩位報告人報告內容,都是微觀的制度設計,較為可惜。政大法律系教授林佳和也認為,法律作為一種規範,應有能力回應社會變遷的要求,如社會保險的世代正義概念,可以有更深入的研究。
隨著第三場講評結束,本次研討會活動也到了尾聲。北海道大學教授鈴木賢在閉幕式時致詞表示,藉著這場會議,不只讓台灣和日本的法學學者有機會直接交流,更跨越了民法、行政法、社會法和法哲學等多種領域,開拓學生視野,是「非常成功,非常有價值的一次機會。」政大法學院院長陳惠馨則回應說,今天的活動只是暖身,做為同樣繼受德國法的台日兩地,未來還需要更多的交流對話,「今天的結束,是下次合作的開始。」
2009年3月19日 星期四
法學院舉辦台日法律制度比較研討會
【法學院記者賴映淳、王劭予報導】「台日法律制度比較」研討會於3月15日上午9時,在綜合大樓北棟13樓會議室舉行,此研討會係由本校法學院及日本北海道大學(以下簡稱北大)法學研究科共同舉辦,台日兩國學生將在會中發表多篇論文,進行跨國交流。北大法學研究科此行共有23名師生前來訪問,包括5位帶隊老師、15位同學及3名隨行翻譯,其中將有5位碩、博士生於會中發表論文,本院法研所亦有多位學生進行報告。院長陳惠馨表示,「台日法律制度比較」研討會討論議題豐富多元,期望藉此學術交流平台,熱絡雙方之學術互動。
為配合籌畫此國際研討會,增進學生對台日法律的理解,法學院亦特別開設「臺、日法律制度之比較」課程,提供對此議題有興趣之研究生選修,由院長陳惠馨及留日博士劉宗德教授聯合講授,亦將邀請多位專精台日法律學者共同探討,介紹兩國繼受歐陸法後的法學發展現況,期望透過對日本法制實際運作與法學研究教學情形的瞭解,培養並訓練學生比較法制的研究能力,創造台灣法學研究方法。
本次研討會報告主題豐富,內容涵蓋民法、財經法、公法、基礎法學及勞動法等五大領域。北大法研科共有博士生、修士生等5位報告同學,分別針對其專業領域提出會議論文,本院法研所之民法、財經法、公法、基礎法學及勞動與社會法五大中心,亦各有一位碩班或博班學生發表論文互相切磋,且每場次均有北大或本院教授進行講評,更增添台日法律討論之深度。院長陳惠馨認為,藉此跨國同學間之論文交流,加上跨國教授指導的討論模式,對兩校師生都是耳目一新的體驗,她相信此嶄新的學術交流模式,一定會讓與會師生獲益良多。
「台日法律制度比較」研討會報告成員國籍背景多元,北大方面有來自中、日、韓等國之學生發表論文,分別以其母國法律現況和日本法律觀點相互比較,評析法律問題,並與本院法研所學生的台灣法律觀點相互激盪,更增添討論議題的國際視野,亦有助於提升法學院同學之國際觀。
此次來訪的北海道大學(ほっかいどうだいがく Hokkaido University)為日本知名國立大學,也是歷史上七所日本帝國大學之一,其法學院畢業生向來在法政領域上表現亮眼。本校法學院、社科院及國務院於2005年7月,在當時法學院院長林秀雄的牽線下,共同與北海道大學締結學術交流協定,合約中分別針對教師、學生、學術資料、共同研究及研討會等合作事宜簽訂協議,後經現任院長陳惠馨於2008年再次與北大簽訂學生交流施行細則,更奠定彼此互派學生交流的基礎。
法學院與北大法研科自2005年簽訂交流協定至今,雙方學術交流多以交換學生為重心。本次的「台日法律制度比較」研討會則為雙方首度合作舉辦,更加落實學術交流協定之內容,亦加深兩校法學院之合作情誼,拓展雙方學術交流之路,並為台、日法學教育合作建立新里程碑。院長陳惠馨對雙方日漸熱絡之學術交流表示樂觀其成,更希望能藉此跨國學術交流,為法學院的學術研究開啟更多元、更具展望性的發展空間。
「台日法律制度比較」研討會的詳細議程,請參考法學院網站之最新消息。
為配合籌畫此國際研討會,增進學生對台日法律的理解,法學院亦特別開設「臺、日法律制度之比較」課程,提供對此議題有興趣之研究生選修,由院長陳惠馨及留日博士劉宗德教授聯合講授,亦將邀請多位專精台日法律學者共同探討,介紹兩國繼受歐陸法後的法學發展現況,期望透過對日本法制實際運作與法學研究教學情形的瞭解,培養並訓練學生比較法制的研究能力,創造台灣法學研究方法。
本次研討會報告主題豐富,內容涵蓋民法、財經法、公法、基礎法學及勞動法等五大領域。北大法研科共有博士生、修士生等5位報告同學,分別針對其專業領域提出會議論文,本院法研所之民法、財經法、公法、基礎法學及勞動與社會法五大中心,亦各有一位碩班或博班學生發表論文互相切磋,且每場次均有北大或本院教授進行講評,更增添台日法律討論之深度。院長陳惠馨認為,藉此跨國同學間之論文交流,加上跨國教授指導的討論模式,對兩校師生都是耳目一新的體驗,她相信此嶄新的學術交流模式,一定會讓與會師生獲益良多。
「台日法律制度比較」研討會報告成員國籍背景多元,北大方面有來自中、日、韓等國之學生發表論文,分別以其母國法律現況和日本法律觀點相互比較,評析法律問題,並與本院法研所學生的台灣法律觀點相互激盪,更增添討論議題的國際視野,亦有助於提升法學院同學之國際觀。
此次來訪的北海道大學(ほっかいどうだいがく Hokkaido University)為日本知名國立大學,也是歷史上七所日本帝國大學之一,其法學院畢業生向來在法政領域上表現亮眼。本校法學院、社科院及國務院於2005年7月,在當時法學院院長林秀雄的牽線下,共同與北海道大學締結學術交流協定,合約中分別針對教師、學生、學術資料、共同研究及研討會等合作事宜簽訂協議,後經現任院長陳惠馨於2008年再次與北大簽訂學生交流施行細則,更奠定彼此互派學生交流的基礎。
法學院與北大法研科自2005年簽訂交流協定至今,雙方學術交流多以交換學生為重心。本次的「台日法律制度比較」研討會則為雙方首度合作舉辦,更加落實學術交流協定之內容,亦加深兩校法學院之合作情誼,拓展雙方學術交流之路,並為台、日法學教育合作建立新里程碑。院長陳惠馨對雙方日漸熱絡之學術交流表示樂觀其成,更希望能藉此跨國學術交流,為法學院的學術研究開啟更多元、更具展望性的發展空間。
「台日法律制度比較」研討會的詳細議程,請參考法學院網站之最新消息。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