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敏教授。照片提供/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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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記者方怡文報導】致力走向國際學術舞台的政大法學院,迄今已與全球31所菁英大學簽訂交流協議,增加法學院的國際能見度。回顧歷史,最初開啟與各頂尖學府建立資訊流通網絡的,就是民國89年間任法學院長的現任司法院大法官陳敏。
「我也只是順水推舟,並沒有特別規劃努力。」民國89年底,陳教授簽訂第一份學術交流協議後,成為法學院對外交流的先驅。他表示,國際學術交流是各國學界都在追求的目標,建立協議形式並不困難,但不能低估侷限、高估實益;必須從中學習別人長處、提升自我競爭力。「如果能著重在交換學生,也許更容易看見成果。」
除了為法學院奠定兼具前瞻性、實質性的交流基礎,陳敏教授任內也提高《政大法學評論》出刊頻率,由半年刊改為季刊,「這一改,增加編輯人員工作上不少負擔」,卻也實質提升系內師資的學術生產力、同時建立政大法評的卓著聲譽,如今已成為全國法學界共有文化財。「這是法學院全體的榮耀。」
行政工作貢獻之外,本著希望能引導、啟發學子的初衷,陳敏撰寫《行政法總論》,自民國87年發行至今,仍然受法律系同學歡迎,甚至被譽為「聖經」。陳敏謙稱,「這樣的一本書,距離理想還很遙遠。」
他回憶,學生時期對所讀的教科書常感疑惑,「為什麼這麼難懂?」陳敏認為,一本好的教科書,應該有條理、有體系,循序漸進推論、幫助讀者思考。因此,在講授行政法十多年後,他結合學理、長期在政府機關擔任訴願委員的實務經驗,依心目中的理想形式撰寫成冊,希望能幫助法律人更深入了解行政法領域。
自德國學成歸國後就在政大任教,陳敏對學生的關心從未間斷。院長任內更曾多次輔導有意休學、退學的學生。他深刻體認,學習是終身的,學業通常需要在人生的一段時間內密集完成;「把握當下、堅持努力,才是人生基本態度。學習是這樣,其他重要的事應該也是這樣。」
對於政大法學院未來發展,陳敏期許,政大法律系同學的工作能力和團隊精神普遍受到肯定,「但學生本身應該更積極主動」。他提醒,天生我材必有用,適才適所、成就自己的同時,也能貢獻國家社會。他也建議,學術應維持多元價值、研究教學並重,建立務實並符合台灣體系的法學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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