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七年度上半年大學校院系所評鑑公布結果,居於國內頂尖學府地位的政治大學,有三個新設的研究所被評為「待觀察」。此一評價與政治大學長期以來在國內的學術形象有所落差,評鑑結果看似傷害政大的學術,但實際上讓人懷疑高教評鑑中心基金會的評鑑制度是否完善。
政大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成立至今不過四年,在向教育部申請成立之時,教育部核准的專任師資員額就是兩位。但是法學院以法律系三十餘位專任師資及多位兼任師資在法科所開設課程,希望培養具有不同科系背景的學生將其原來的專業跟法律結合,實現法科所以「科際整合」為目的之教學目標,其發展不同於台灣傳統的法律系所係以培養司法人員為重心,並以此確立「法律與醫療」、「法律與工程」、「法律與企業」,以及「法律與社會」四大領域。
評鑑委員認為政大並無醫學院或工學院卻想要發展「法律與醫療」及「法律與工程」是目標過於龐大,因此以專任師資不足及目標過於龐大等理由將法科所列為「待觀察」。從評鑑的意見看來,不但忽視法學院以整體師資支持法科所的教學與研究,並顯現出「法律科際整合」在台灣是多麼陌生的名詞,許多傳統法律人對於法律如何與其他學科整合的想像尚在發展之中。
政大法科所從成立至今,不斷的發展各種法律科際整合課程,隨著設立目標跟學生需求進行調整。到目前為止,每年吸引180多位學生前來報名,但是教育部的評鑑卻與市場之評價截然不同,這樣的評鑑幾乎是打壓有心進行法律科際整合系所的努力,如此評鑑完全違背當初評鑑制度想要尊重不同價值並鼓勵具有特色校系健康發展的目標。
目前法科所已經有十多位畢業的學生,他們多是在工程與醫療甚至資訊界具有實務經驗的菁英,多數人畢業後返回專業領域、運用所習得之法律知識,發展該領域之規範與制度。也有一些人考上司法官、取得律師資格,另外有一些人繼續前往英、美頂尖大學繼續深造,甚至已經有人在世新大學法律系教授科際法相關課程。可見本所充分達到科技整合之目的且能因應社會需求。
政大法律系之教師長期以來在國科會研究計畫數量上,均居於政大之冠,以此師資支援法科所的相關課程綽綽有餘,這次法科所得到此種評鑑結果,實在很難令人接受。教育部的評鑑制度可能有設計上的缺失,忽略不同系所發展特性,若不將評鑑制度更為細緻化,恐將成為國內高等教育之絆腳石。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